施工合同结算条款

施工合同结算条款

ID:43214777

大小:16.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28

施工合同结算条款_第1页
施工合同结算条款_第2页
施工合同结算条款_第3页
资源描述:

《施工合同结算条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施工合同结算条款《施工合同结算条款》是由合同范本网施工合同栏目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欢迎大家阅读。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自收到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3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竣工结算报告审核,是工程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并形成竣工结算报告提交工程发包人予以审查。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核,直接关系到工程总价款,是竣工结算的重要环节。从笔者办理过的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来看,这一环节往往很令承包人头疼。主要原因是,很多发包人为了拖欠或者不支付工程价款,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后迟迟不予

2、答复或者根本不予答复。有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后几年都未完成结算工作。为了解决工程结算问题,承包人不得不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工程结算纠纷。为了制止发包人利用拖延工程结算的手段以达到拖欠或者不付工程款的行为,建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均作了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XX年11月5日建设部令第107号发布)第16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该《办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

3、期限均为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XX年10月250,法释[XX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是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复函》(2005民一他字第23号),复函认为”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33条第3款的规定,不能简单地推论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一致意思表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能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可见,根据建设部建

4、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gf-1999-0201)的约定,得不出”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结论。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但这只是部门规章,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判的依据将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承包人在订立施工合同时,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竣工结算报告审核条款作出符合司法解释的约定。只有明确作出这样的约定,当发包人收到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时,法院或仲裁

5、结构才会支持承包人关于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请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建议承包人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报告审核条款》(推荐版):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自收到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3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