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十八章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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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十八章特别程序第一节特别程序概述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 第八节督促程序 第九节公示催告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十八章特别程序第一节特别程序概述一、特别程序的概念二、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三、特别程序的特点《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一、特别程

2、序的概念《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一)适用特别程序的法院的特定性:基层人民法院(二)适用该审理的案件的特定性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二、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7.民法通则中的指定或撤销监护案件8.担保法中的抵押权人提起的拍卖抵押物案件9.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提起的公司解散命令案件、债权人提起的公司清算案件二、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

3、13版10.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的船舶碰撞案件、共同海损案件、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案件、海事督促程序案件、海事公示催告程序案件、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案件、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案件二、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1.特别程序的性质是对某种法律事实或者权利的实际状况进行确认;2.没有原告和被告;3.实行一审终审;4.审判组织特殊;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7.免交诉讼费;8.审理时应该贯彻职权审理、书面审理和不公开审理原则。三、特别程序的特点《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十八

4、章特别程序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一、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和意义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一)概念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后,不服选举委员会所作的处理决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意义既在于保证有选民资格的公民行使和实现自己的政治权利,又在于防止没有选民资格的人非法参加选举。一、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和意义《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一)起诉与受理因选民资格问题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 2、起诉前必

5、须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 3、诉讼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提出;4、诉讼应当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公民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应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上诉条件的,应予受理,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未经申诉直接提起诉讼的 告知起诉人向选举委员会申诉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诉讼 告知起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起诉人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或离选举日不足5日的 裁定驳回起诉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民事诉

6、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二)审理与判决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采用合议制,并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在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后,应通知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参加。 人民法院在对选民资格案件进行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诉讼。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是对选民资格问题的最终决定,判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十八章特别程序第三节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一、宣告公民失踪案件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7、2013版(一)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概念和意义1、概念:宣告公民失踪案件,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后仍然毫无音讯,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的案件。2、意义(1)保护失踪人的合法权益(2)保护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利益(3)贯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宣告失踪制度一、宣告公民失踪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从2005年3月2日到8月19日,全国共有528人被自己的配偶、父母或其他亲属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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