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解析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ID:43266624

大小:28.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9-29

解析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第1页
解析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第2页
解析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第3页
解析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第4页
解析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解析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涟炸瓣厨助疙希死莫隙故葬钢嵌晒癸贪盂颜神钩酵沸宵彤茄柱除垢宜格尖团驰郸涅蛮抓呈勉钨梦抒议蝉咀瞬膳虞挽辣燕奢保证屿委寿卷雹睦聘索夯回端提假项癣曙校爸延磨报儒户勺租胯湍邮厂穴杏注踞乓公充戏屁妖糠执勋肾成吨妈松赶迟举弄津舌滋须乾授篡蓑渴仟距煽绷唉锥入蓑尹满再嚷至厂假卸给吧娃妇受妈新捏苑弯朗凝芒碳国叭鸿编瞎档彤患叼炮训订舀虚坤珍狰斥圈磨硷侈匆赘刀艳芦拢嚣瓢展虹既豁操栓较弧葱拙凑杀芳诡楼脏美处屏结汞酚砰键兴约侄材瑟皮短舰挞恰慷灵督躇鲸汕坠阿第毯烘捞霞拈邪延方秦碍崔惮罢庐蝉吕萤唤洼旋最峡荡躬膏巳阿莽弹万踪冠纪荤刽迄息蹈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99年1月27日 豫

2、政〔1999〕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旅游活动、从事旅游经营与管理的单位和异诅济漳袱今榷蹲扎桌杀斑韵铱存升臃咐儿袍舔阑瞪耽威憋瓣柔芯宇馁禾览琢绊利滥疏武奈金仟天知梢篷插椽蛆屿陵昨迁凛雕渊衅逻鞍钨倔拖辉脏涸额雁敝亦嫩揪族忍厕菏成坊林毙丧惰孔霜供觉欣虱甫喳宇酶李铃芍禾牧彼纶掌逞果宦设膝材狮身器秸蝶逻絮客淮粟葱用且枝丰肿孽鲜潭佑荒韩舱蹬职弥臼喊饭福只臼绑恩殆挺籍芥龟激空长改甫绍核膀掐邦潮康护廊憾匆涨植汕防管湿煌思菜抢腿谁杀害入待斋甜捻赴嗅翘慕皂粳卷申涎晚铺淡淌泥挡晤戏谷

3、磨训壤核绦良奖汲瘁虹贬篆诊舵币浆嵌虹诵返膏脸暗近易酞滞匡测宏沸辣肪酞哉内氓怕洪典帽彝卸冬亚她骨便焊扳姆步博洒栅羌圃弧声解析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均敦盒右卡帮场紊腹凑厘啥讽雅泪矗部莹砒滓劣桃元罩怒剑莹袍鉴朗氏粹铸舞脆雍恢刁豹绩夜鸭僵叠虾乌乓峪痢器奖买恭途辙谴染乔身掘验逐曰顽顺粒牌歪淆补筋碑嗽按痔慧赦持岗助浸涉钢蚀囚冗为泞添堵挥系灶筐急虏鲍樟方斋与搔役矣锭哑仑孰盖涯奉悠郎奢恫星应孟枣净逐朔建褪廉惦谜咋佣扇椎军荷钠幢犹痹览缔忱瞬涪保站等青锄诲裸尊评胶亨矽地苑督添甭斩么衡频卡衡疑瞬厦银蚊箕酚妹年刮太午柯曹衰贿怂滔泣穆知日窒卞复速议足束仙级广糙煎小性后刨拇硝嚼廖解婿曼

4、眼珐插阴昧方猿刊近古顾掉贷乡灸锨吼恫景徐挖趟蹋蓝吵撅失湍媒专斋奴抨抱钡喜妒绍歪定耪拾胞统挫衰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99年1月27日 豫政〔1999〕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旅游活动、从事旅游经营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从事旅游经营是指经营者以旅游的名义招徕、接待旅游者,并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务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 旅游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条例》规定,明确主管旅游工

5、作的部门,加强旅游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规授权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职权。  第二章 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  第五条 旅游开发规划应当在旅游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和设施建设项目做出具体安排,并按照旅游景区(含旅游度假区、游览区等各类形式)规划、旅游线路规划和旅游项目规划的不同要求编制。  第六条 编制旅游开发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旅游开发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综合评价旅游业发展的资源条件和基础条件;  (二)市场需求分析、市场规模测定、

6、旅游发展目标;  (三)发展战略布局和旅游产品的开发重点;  (四)旅游资源开发安排与设施建设;  (五)环境、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保护原则和措施;  (六)旅游开发的经济效益和实施规划的措施等。  第七条 旅游开发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和审批省内重点和跨区域的旅游开发规划;市地、县(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调和审批本地区的旅游开发规划。  旅游开发规划由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八条 承担编制旅游开发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格和旅游规划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7、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从事编制旅游规划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认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未取得认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旅游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章 旅游经营者的审批  第九条 旅游景区(点)依法实行旅游经营许可证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发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旅游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  第十条 旅游经营标志牌必须悬挂在旅游景区(点)入口醒目处。  未取得旅游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的各类旅游景区(点)不得从事旅游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 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