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人民版选修2学案:专题四3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含解析

高中历史人民版选修2学案:专题四3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含解析

ID:43578730

大小:81.54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10-11

高中历史人民版选修2学案:专题四3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含解析_第1页
高中历史人民版选修2学案:专题四3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含解析_第2页
高中历史人民版选修2学案:专题四3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含解析_第3页
高中历史人民版选修2学案:专题四3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含解析_第4页
高中历史人民版选修2学案:专题四3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含解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高中历史人民版选修2学案:专题四3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含解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学案3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学习目标]掌握近代争取民主过程屮有代表性的历史事件、政治制度等基本史实。课前自学课堂互动学习•探究区一、天皇脚下的自由民权运动1.背景(1)明治维新使日本迈进了资本主义的门槛,但广大人民得到的民主权利非常有限。(2)明治政府的改革措施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广人农民进行激烈的反抗。(3)广大中小资产阶级、中小地主阶级以及部分中下级武士争取政治权力的呼声日益强烈。2.斗争目标:要求开设民选议会、实行君主立宪、减轻地税、废除不平等条约。3.发展状况(1)1874年,板垣退助等人提出并发表《设立民选议院建议书》,揭开了序幕。(2)立志社、爱国公党等自由民权团体成立,并提!

2、li自由比权的政治要求。(3)19世纪80年代初,自由民权运动发展成为全国规模的政治运动。4.纟吉果19世纪80年代屮期,最终在内订:屮以失败告终。5.评价本质是明治维新的继续和发展,迫使明治政府走上了立宪道路。【深化探究】材料1874年1月,前政府参议板垣退助和江藤新平、后藤象二郎等人,结成日本最早的政党爱国公党,揭开了自由民权运动的序幕。同年4月,板垣、片冈健吉等人在高知创立立志社。此后,九州、四国等地纷纷建立民权组织。1875年2月上述自由民权派组织以立志社为中心在大阪成立了全国性的结社——爱国社。但早期民权运动显示出士族民权的局限性。1877年6月立志社代表向天皇进呈建议书,系统地提

3、出开设国会、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等3大要求。以此为转机,自由民权运动逐步发展为全国规模的政治运动。1880年3月,爱国社改名为国会期成同盟,向政府递交了《开设国会请愿书》。——百度百科思考(1)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自由民权运动出现的原因。(2)据材料指出自由民权运动有何诉求?(3)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自由民权运动的实质及其作用c答案(1)原因:明治维新后日本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但人民的民主权利非常有限。(2)诉求:开设国会、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3)自由民权运动的本质是明治维新的继续和发展。作用:适应了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推动日本走上了立宪的道路。[归纳总结]全面认识自由民

4、权运动。(1)运动队伍的构成:自由民权运动的领导权主要掌握在明治维新后出现的那些中小地主、资产阶级和士族知识分子手中,而运动的参加者则还有广大的城市贫民。由于西方先进思想的启蒙,这些代表不同利益的阶级阶层有了共同的要求和认识,即争取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权利和民族的独立。(2)政治纲领:设国会、定宪法、建立资产阶级立宪政体,又是自由民权派的一贯主张,也是运动纲领的核心。(3)运动的斗争方式:从自由民权运动发展的全过程来看,斗争方式主要以上书建议、陈情请愿、宣传演说、组织政党团体等活动为主,并没有达到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高度。(4)性质:自由民权运动从本质上讲是明治维新的继续和发展,是日本人民反对明治

5、专制政府的第一次群众运动,是民主自由同专制的一次较量。(5)影响:但其浩大的声势使明治政府不得不作出让步和妥协,加快了明治政府改革国家体制的步伐,从而走上了立宪的道路。二、“御赐”宪法——《大日本帝国宪法》1.背景(1)自由民权运动的推动。⑵伊藤申文考察欧洲各国的宪法和政治制度。2.诞生:1889年,“御赐”的《大日本帝国宪法》诞生。3.主要内容(1)宣布实行君主立宪制,但宣称“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拥有批准法律、任免大臣、召集或解散议会等权力。(2)众议院由选举产生,但对选举权做出了种种限制;议会拥有立法权,但通过的法案必须经天皇批准方能生效。(3)内阁作为行政机关,只对天皇负责,对议会只负

6、有“道德上”的责任。(4)规定在天皇身边设立“枢密院”,拥有最高决策权,与议会和内阁形成鼎立之势。4.影响(1)进步性①标志着地主一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统治秩序基本确立,承认了人民的参政权等一些基本权利,是亚洲的第一部宪法。②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基本完成了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⑵局限性:缺乏比较健全的民主宪政精神。【深化探究】材料一伊藤博文说:“一国之权力,以君主大权为其枢轴,凡百权利皆由来于此。”依此原则,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总揽统治权”,天皇可以解散议会、批准立法、任免文武官员,军队只对天皇负责等。材料

7、二关于议会、内阁,该宪法规定:“凡是法律都要经过帝国议会的承认”,“天皇经帝国议会承认施行立法权”。“行政权统一于帝国内阁”,“凡大政必由内阁及各部施行,不岀二门”,伊藤博文说,内阁''一方面对君主负有政治责任,另一方面对议会也负有同样责任”。材料三“对天皇的大权必须加以种种重要的限制,不然立宪政权无论何种形式,毕竟都无法建立。”关于宪法的统治大权,伊藤博文说:“统治大权大别有二,曰立法权,曰行政权,而司法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