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论医疗事故中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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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完善2010级法学一班6010206014胡国麟摘要:时代发展、医疗水平进步的同时,却也不能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随着人们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人们正逐渐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在人们法律意识增强的情况K,尽管我国《刑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多项法律或规定能够帮助人们维权,可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制度亟需完善,而更加关键的是如何将法律精神与政策真正的贯彻到医务工作人员大脑中,一切进步都将是法律建设的进步,更是对受害者及其亲属的告慰。关键词:医疗事故罪医疗责任事故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责任法暂缓起诉制度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任何一起医疗事故

2、都会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是评定是否犯罪则需要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统一,所以在此我们需要明确,不是每一起医疗事故都将使医务工作人员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从而接受刑法的处罚。那么首先讣我们明确医疗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并区分医疗责任事故罪与一般医疗事故、医疗技术事故、医疗意外事故、就诊人及亲属造成的事故。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匸常的医疗秩序,即国家对医疗工作进行管理活动的正常状态和公民的健康、生命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

3、员在诊疗护理过程屮,违反规章制度与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马虎草率。其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3、犯罪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即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事务的人员,包括国家、集体医疗单位的医生、护士、药剂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行医人员。4、主观方血是过失。我们需耍重点区别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事故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冇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

4、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示果,而且对严重示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人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牛: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广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休健康的,处三年以卜-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山此看來,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事故、一般医疗事故、就诊人及亲属造成的事故区别明显且处圖不同,所以在认定医疗事故、寻求法律保护Z前,确定医疗事故的性质对于维护个人尊严、取

5、得合理赔偿有重大意义。二.医疗责任事故损害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笫四章医疗事故赔偿详细规定了民事赔偿方面的内容。三.医疗损害责任法从当前法律建设看,我国已经颁布的关于医疗事故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条例主要冇《医疗事故处理条咯》、《侵权责任法》、《刑法》、《行政法》等。其中,专门性法律应当算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共十一条。《刑法》只在医疗事故触及较为严重的后來吋,且医务工作人员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时,才能够成立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所以,尽管我国法律对于庾疗损害责任认定已经制定相关条例并冇刑法等法律作保障,但是与完整的法律文件相比,无论是法律效

6、力还是对于医务丁作人员还是对于社会的彩响都不够,无法使人们在思想上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而避免本可避免的事故。那么,制订何种医疗损害责任法?如何制定合理的医疗法呢?1.应当明确规定医方违反告知说明义务的侵权责任。2.应当全而肯定关于医疗水平的构成要素。3.应当直接认定特定情况下医方的过错责任。4.应当明确规定对医疗产品损害责任适用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5.应当明确规定医方负冇医疗文书资料的保管和捉供查询义务。6.应当明确规定医方对患方进行过度诊疗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采取类似《刑法》、《民法》的编纂要求,前冇总论、后为分则,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制定原则。既要注重实体,也要注重程序。将《医疗损害责

7、任法》制订为既物权法后的新一代体现公民权利的法律。二.暂缓起诉制度所谓暂缓起诉,指的是检察机关综合犯罪人的悄况及犯罪后的表现,认为以暂不提起公诉为宜的,可以暂缓捉起公诉,并为被暂缓起诉人设定相应的义务,如果被暂缓起诉人在法定的考验期间内,没有违背法定义务,则考验期限届满,检察机关就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违背义务,检察机关则立即提起公诉[4]。我国内地的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暂缓起诉制度,只是规定了起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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