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开发商迟延交房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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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迟延交房承担违约责任(案例)作者:南京房产维权网发布时间:2010-1-30浏览人数:13案惜:木案属开发商逾期交房致购房业主诉讼维权,木案一审案件争议焦点是逾期交房时间起算点及收房时开发商预先准备好让业主签字的收房收条属性。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于2005年9月30日即应履行交房义务,该吋间点作为该违约金起始的计算口符合合同约定,并按实计算至违约方通知并履行交房于业主时止。即使开发商已向业主支付部分逾期交房违约金,开发商承担的自2006年3月1H至同年□月29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与业主主张的逾期办理小

2、产证违约金虽有重合及牵连关系,但法院仍应本着公平和就高不就低原则依法支持。关于收房时业主所签收的收条,因收条上载明如签收即认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属典型的格式条款,一是开发商预先提供且未与业主协商同意;二是开发商让业主签收时并未尽到应有提示义务,显然是免除已方主要义务,排除业主权益之无效条款。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233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211室。法定代表人黄某某,委托代理人陈太贵,委托代理人陈明茹,上海##HL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沪南路25

3、02号董事长。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男,1980年8月1H牛,汉族,住上海市南汇区周浦镇##浜##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龚##,女,1980年12/15口生,汉族,住上海市崇明县##镇##村####村。上列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陈如波,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上列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陈如浪,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2006)汇民一(民)初字第6018号民事判

4、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7年8刀16tl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8力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上海##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明茹,被上诉人赵##、龚##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陈如波、陈如浪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赵##、龚##(乙方)与上海##置业冇限公司(卬方,以下简称菱朝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周浦镇年家浜路425弄《菱翔苑》##号#层###室房屋;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血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439154元;甲方定于

5、2005年9刀30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耒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房屋,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白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Z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ZFI止;甲方承诺于2005年12M30日前収得大产证;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区的大产证后三十天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F1起30FI内,由双方依法向南汇区房地产交易屮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小产证;双方在补充条款第五条约

6、定,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交房日期仅指该物业可装潢或使用的11期,甲方在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以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房屋的上述交付。此外,双方还在该合同上约定了其他权利、义务。合同签订后,赵##、龚##已付清全部房款。菱朝公司于2006年11刀22LI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菱朝公司于同年11刀24日通知赵##、龚##在11月29H办理交房手续,赵##、龚##未办理交付手续。菱朝公司己办理了抵押注销登记并支付了维护基金,菱朝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収得新建房屋产权证(大产证)。菱朝公司于同年2刀12

7、口通知赵##、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办理小产证。赵##、龚##于同年5月16LI办理了房屛交接手续,并由赵##签署由菱朝公司提供的格式收条,确认收到系争房屋预售合同2本、维修基金发票1份、房屋交接书2份,在该收条上还载明除业主所购物业保修外,双方其他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结。同年5月23H赵##、龚##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小产证)。2006年11赵##、龚##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判令菱朝公司赔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1987.43元(口2005年10月1日至2007年5月16日止,按付款总额日万分Z三计算);赔付赵

8、##、龚##逾期办理小产证的违约金52637.96元;(自2006年3月1R至2007年5月23日止,按赵##、龚##付款总额FI万分Z三计算,后变更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赔偿赵##、龚##律师费损失8000元。菱朝公司不同意赵##、龚##的诉请。原审认为,赵##、龚##与菱朝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有效,对双方均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赵##、龚##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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