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ID:44352421

大小:148.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10-2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_第1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_第2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_第3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_第4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_第5页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表2.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项目名称:煤矿安全序号监督检查内容SS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措施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1煤矿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擅自从事生产;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所采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于2日内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第5条2煤矿企业未有无按规定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报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2、,责令停产整顿,并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规定》第9条3(1)有无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2)有无瓦斯超限作业;(3)是否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4)高瓦斯矿井有无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能否正常运行;(5)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6)有严重水患,有无采取有效措施;(7)有无超层越界开采;(8)有冲击地压危险是否采取有效措施;(9)自然发火严重,是否采取有效措施;(10)有无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仍进行生

3、产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仍进行《特别规定》第8、10条艺;(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有无双回路供电系统;(12)新建煤矿有无边建设边生产或者在改扩建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13)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是否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有无转包,有无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14)煤矿

4、改制期间,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完成改制后是否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15)有无其他重大隐患;生产的,应当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4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有无擅自从事生产;提请有关地方政府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规定》第11条5关闭的煤矿有无擅自恢复生产;责令该煤矿立即停

5、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规定》第13条6煤矿存有无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事故隐患而现有技术条件难以有效防治;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有关政府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应当客观、公正、科学。有关政府根据论证结论,做出是否关闭煤矿的决定并组织实施。《特别规定》第15条7煤矿企业是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6、责令停产整顿。《特别规定》第16条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有无在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依法提请有关政府对予以关闭。《特别规定》第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7条9煤矿拒不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下达的执法指令的;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规定》第18条10生产过程中有无1周内煤矿企业负责人或者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案存在

7、弄虚作假情况;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企业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规定》第21条11煤矿企业有无为每位职工发放符合要求的职工安全手册;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规定》第22条12(1)有无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是否按规定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和抄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有无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3)有无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4)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有无按规定公示;(5)是否按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

8、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罚款。《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号)第18条13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煤矿处15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负责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对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的罚款。《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19条14对发生事故而有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