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适用性评价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适用性评价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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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规适用性评价表法律法规名称: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法律法规信息:已于2002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张文康获取部门:安健环部获取人:郭晓佳参与评价人员:编号:WHNYXLFJH/CX-27-JL02具体条款是否应遵守如何遵守实施部门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否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査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査。否第三条用人单位

2、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是《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环部第四条川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环部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廉检查的医疗卫牛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対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否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索的劳动者进行上岗询职业健康检査。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

3、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是《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环部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术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冇危害的作业是《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坏部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冇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吋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杏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是《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健鹿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环部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

4、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冇关是《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坏部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第十条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是《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环部第十一条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牛行政部门报告,并

5、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否第十二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是《职业安全健康M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环部第十三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n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h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是《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环部第十四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是《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环部第十五条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H起30日内,将

6、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杳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否第十六条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否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是《职业安全

7、健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安健环部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环部第十九条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卬件上签章。是《职业安金健康•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安健环部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未组织职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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