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投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问题

浅谈投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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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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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投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人都想当老板,投资办公司已不再是可望而不可求的“海市蜃楼”。但是“收益与风险同在”,有收益就会有风险。投资办公司同样面临着很多风险,包括经营风险、社会环境风险等等,法律风险也是其中常见的风险之一,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列举了常见的法律风险,结合律师办案经验向广大投资人阐述防范对策,以求提高广大投资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一、合作主体审查不够的风险投资办公司大都和别人共同投资,股东Z间是一种合作关系。股东Z间的合作基于资产关系和信任关系。合作者的状况对于投资有重大风险关系。有些居心叵测的人,谎称自己掌握了某种专有

2、技术或者有重要客户资源等等,哄骗投资人与他共同投资,往往在新公司中这些骗子不出钱或者出资很少就占有了股份并且控制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他们不是一门心思共同创业,而是处心积虑把投资款转为己有。最终公司垮台,投资人血本无归,却养肥了一群骗了。防范这种风险的主耍对策是在办公司前对合作者的资信状况进行详细的了解,掌握合作者的信用情况和品质,切实查明其所掌握的资源和办公司的真实意图,查清楚这些人掌握的专利技术有没有专利证书,专利权人是否是其木人,如果是非专利技术,是否为其独立掌握,合作对象办公司的真实意图是守法经营还是谋取不当利益。二、各投资主休经营管理理念不一致的风险。

3、各投资人经营理念不一致,导致股东纠纷是投资办公司最常见的一种现象。因为某一项业务有利可图,儿个投资人仓促组合设立公司,但展开经营后,各投资方对经营方向、管理原则会发生显箸差别,彼此很难说服,于是产生对抗。有的投资人是法盲,以为可以从公司收回投资,一走了事,但是《屮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冋出资。当然投资人可以向其他股东或外部投资人转让股份,但是,如果无人收购,投资人便陷入困境。为避免此种尴尬局面发生,投资人切忌草率投资,在投资前,一定要认真考察其他投资人的经营理念,在确保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设立公司。三、“坐收渔利”的风险。有一

4、些投资人对于经营管理公司根木不懂,只想作股东拿红利。他们把投资公司当成了银行储蕎,把自C的投资当成了高冋报储誉存款,平时对公司经营不管不问,只等年底分红。这是一种典型的“坐收渔利”思想,其实世上很少有这样的好事。这种思想往往导致实际控制公司的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坑害投资人的利益。公司明明盈利了,他们却说亏损了;公司明明盈利很多,他们却说盈利很少。投资人对公司的情况一无所知,受制于人。防范前述风险的主耍对策是:要摒弃“捡便宜”思想,投资办公司是一件很辛苦费神的事情,投资人必须保证一定程度的对公司的关注和掌控,例如应定期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甚至派有专人

5、在公司职守,持续向口己传递公司信息。四、虚报注册资木的风险有些投资人为了使口己的公司显得有实力,往往喜欢把公司的注册资木搞得很大,但是自」又没有那么多资金,于是借别人的钱注册公司,公司成立后再把钱还给别人,自C觉得还很聪明,但是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本,如果数额较少,仅须承担行政责任;如果数额较大,就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防范前述风险的主要对策是:要如实中报注册资本,即使发生了借钱注册公司的情形,也不耍从公司•育接划款还债,而应通过其他途径还债,例如以和无往来的方式等等。五、公司管理存在的风险。有些投资人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主观上希望对公司有

6、所掌控,但是却不知道保护自己的权利,事实上对公司仍处于失控状态。例如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在这些机构中公司股东享有很多权利,如果安排得当,既可保护口己的权利,又可对他人形成有效制约。但是在实践中,反映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的公司章程不能突出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对经营管理人员制约不足,导致内部人控制,管理人员为所欲为,股东权利受到侵害。防范前述风险的主要对策是:在设立公司前,一定要认真制定公司章程,科学设定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障投资人权利。六、处置公司财产的风险。投资人担任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现象十分普遍,很多投资人认为公司是自己投资设立的,

7、自己又是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可以任意处置公司财产,这种思想也是错误,rti其引起的行为是违法的,具体表现为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这些行为都是侵犯公司法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公司法》第214条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作出了规定:“萤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述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萤事、经理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的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是现实生活中最容易导致投资人犯罪的两类

8、犯罪行为。《刑法》第271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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