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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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草原)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未改变草原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改变草原用途并造成草原破坏,在限期内能够恢复草原原状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改变草原

2、用途并造成草原破坏,在限期内不能够恢复草原原状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2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对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擅自将草原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

3、的罚款。非法使用草原,尚未对草原造成破坏的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6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非法使用草原,尚未造成草原不可逆转破坏的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非法使用草原,造成草原不可逆转破坏的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

4、值10倍以上12倍以下的罚款。1813非法开垦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非法开垦草原不足10亩,无违法所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开垦草原不足10亩,有违法所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

5、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非法开垦草原10亩以上不足20亩,无违法所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开垦草原10亩以上不足20亩,有违法所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4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七条: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

6、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违法所得,对草原造成破坏小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对草原造成破坏大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7、5000元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1815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八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由县级人民政

8、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有违法所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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