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院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泉州师院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ID:44950593

大小:32.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05

泉州师院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_第1页
泉州师院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_第2页
泉州师院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_第3页
泉州师院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_第4页
泉州师院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泉州师院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泉州师院采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理严格、监督到位,运行有效,服务优质”的采购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泉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实际,对学校采购管理工作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学校采购工作的范围。     1、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的采购行为(包括教学科研及办公所需

2、仪器设备、各类家具、大宗物资材料等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下同),必须依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2、学校的采购工作包括市级政府采购和学校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校内自行采购(含学校集中采购和各二级学院的分散采购)。     3、采购项目的立项,由项目建设使用单位按照经费管理权限和程序,组织论证和报批。立项后实施采购。     二、学校采购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泉州师院采购工作领导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校办、监察审计室、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图书馆、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采购工作领导组的

3、主要职责为:负责全校采购工作的领导、监督、协调,审议学校采购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等。学校采购工作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即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和基建(修缮)采购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采购工作的日常管理。各二级学院成立采购及验收工作小组,在学校采购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分散采购及验收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2、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由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室、财务处及项目建设使用单位等负责人组成,资产管理处负责牵头,并负责相关采购的日常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物资市级政府采购的实施;校内物资自采项目单台(件)价

4、值2000元以上或一次性批量1万元以上的采购;校内物资自采项目(权限内)采购方式的审批;单台(件)价值50000元以上或一次性批量10万元以上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等。     3、基建(修缮)采购工作小组由后勤管理处、监察审计室、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及项目建设使用单位等负责人组成,后勤管理处负责牵头,并负责相关采购的日常工作。基建(修缮)采购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基建(修缮)工程和由基建资金列支的工程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市级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相关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小型工程按照《泉州师范学院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泉师院综[2005]15号)执

5、行。     4、各二级学院采购及验收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二级学院分管副院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及项目建设负责人等,日常工作依托各二级学院办公室进行。二级学院采购及验收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报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组织下列分散采购及验收工作:(1)非通用设备类单台(件)2000元以下(含)或一次性批量1万元以下(含)的采购;(2)由二级学院包干经费列支的实验材料、易耗品等的采购。其中,一次性批量5000元以上(含)的,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组审批后组织采购;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急需材料和易

6、耗品的采购,由二级学院采购及验收工作小组直接审批并组织采购。(3)单台(件)价值50000元以下(含)或一次性批量10万元(含)以下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等。     三、采购方式的审批。     1、属于《泉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市级政府采购办事流程》(泉财采[2007]35号)规定,由学校采购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报送泉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采购方式,委托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由泉州市政府采购办确定的有资质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2、经泉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由学校自行组

7、织采购的物资采购项目,按照以下权限审批采购方式:(1)单台10000元以下(含)或一次性批量5万元以下(含)的物资采购项目,由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审批。(2)单台10000元以上或一次性批量5万元以上物资采购项目,由学校采购工作领导组组长审批。     3、属于协议定点采购的通用设备,按照泉州市政府采购的文件规定执行。     4、采购方式审批后报监察审计室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拟订及合同会签。     1、招标文件及合同由招标部门(采购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商务部分)会同项目建设使用单位(负责技术部分)共同拟稿。     2、合同及校内自采项目的招

8、标文件需经财务处(负责资金部分审核)和监察审计室会签,学校法律顾问审核,监察审计室备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