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江西警察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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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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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警察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第七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教育学生。处理犯错误的学生时,应重视其认错态度及是否有真诚悔改或主动表现,根据犯错误的事实、后果以及以上因素综合考虑给予处分。第三条对犯错误的学生重在批评教育,可采取通报批评、公开检讨等形式予以教育。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学籍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第二章处分的程序和权限第六条:记过以下(含记

2、过)处分,由学生大队依据有关规定对违纪事实进行查证,提出意见报系主任办公会作出处理;第七条:对于在学生处督察、日常管理(含宿舍管理)中发现的违纪,学生处依据事实可直接给予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下处分;第八条: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委研究决定。留校察看时间一般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可为半年;第九条:开除学籍处分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第十条:跨系部学生违纪,由学生处牵头组织调查处理。重大违纪的,由学工委指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组依事实情况和相关规定向学工委提出处理意见,由学工委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一条:学生在考试中的违纪行为由教务处依据有关管理规定作出处理,学生处备案;第十

3、二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第十三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四条: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处分送达时应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附:《学生违纪处分申诉规则》)第十五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受处分学生在处分决定书送达后一周内、提出申诉的在收到不予受理的通知后或维持原决定的复查决定书送达后一周内,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第十六条:学生受处分后有显著进步的,可以申请撤销处分。处分决定

4、和撤销处分决定应及时宣布并存入学生档案。撤销处分由作出处分决定部门作出,决定撤销处分须将名单及撤销理由公示三个工作日。学生处设立投诉监督程序予以监督;第十七条: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下处分的,如果申请撤销处分,需在受处分半年后提出。受留校察看处分的,需在受处分一年后或解除察看后提出;第十八条: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学生大队要指定指导员进行帮教。受处分学生必须每月向指导员递交一份参加公益活动的总结和思想汇报。总结汇报由指导员签署评语后交大队存档备查,作为学生解除察看的重要材料之一。察看自然到期的,由指导员大队写出察看鉴定存入个人档案;第十九条:学生在受留校察看期间,再次因违纪受到

5、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含警告处分)可视情况延长察看期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条:学生处分严格按程序和权限操作。学生处分决定书统一盖学校校章。所有学生处分决定由学生处建档备案。第二十一条:记过处分以下应在一周内作出决定;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应在两周内作出决定。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第二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五)剽

6、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第二十三条:学生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二)收看、传阅、复制淫秽书籍、声像制品者;(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四)私自转借警服、警衔等警用物品给他人,造成影响者;(五)射击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六)利用网络恶意散布不实信息损害他人权益者;(七)其它严重违纪行为。第

7、二十四条:抽烟喝酒,应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或酗酒者,可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下处分。第二十五条:违反学院各项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可以当场进行批评和纠正。被学生督察队现场督查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如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不服从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查,或被现场督查和通报三次以上者,可以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二十六条:纪律作风散漫,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可给予纪律处分。一学期旷课、旷操累积达十次的,可给予警告处分。累积达二十次的,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十次的给予记过处分。超过三十次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二十七条:男女交往失当,视性质、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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