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DOC

湖北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DOC

ID:45882016

大小:133.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11-19

湖北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DOC_第1页
湖北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DOC_第2页
湖北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DOC_第3页
湖北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DOC_第4页
湖北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北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湖北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DOC)————————————————————————————————作者:————————————————————————————————日期:17湖北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进(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进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程序和管理,理顺工作关系,根据《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市(州)、县(市、区)招标投标项目调整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以下简称市县项目调整),以及省级招标投标项目调整在市县中

2、心交易(以下简称省级项目调整)的事项办理、管理。第三条   招标投标项目调整进(出)省中心的事项办理遵循公开、高效、求实的原则。第四条   本细则中“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是指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省中心”是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含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县中心”是指市(州)、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省级项目”是指本细则《省级招标投标项目表》(见附表一)中列明的招标投标项目;“市县项目”是指《省级招标投标项目表》之外的各类招标投标项目。第五条   17

3、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招标投标项目调整事项的指导协调;负责市县项目调进以及省级项目调出省中心的事项办理;根据全省招标投标项目进场交易实际,统筹制定、调整《省级招标投标项目表》;负责对进入省中心交易的招标投标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所收到的投诉可视情况依法直接调查处理,也可会同或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县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调查处理;对进入省中心规范运作的招标投标项目出具《湖北省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证明书》。市县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负责本地项目调整事项的审查办理;负责与本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就市县项目调整事项进行沟通、会商并取得书面一致意见;对市县项目所涉

4、及的本地有关行政许可手续(如:施工许可、质量安全许可等)给予协调。对进入本级中心交易的招标投标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依法调查处理所收到的投诉,积极配合或承办上级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移交的投诉。第六条   省级项目原则上在省中心进场交易。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直接在省中心办理招标项目登记(项目报建)手续,其手续按照省中心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市县项目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原则上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中心进场交易,其招标项目登记(项目报建)手续按照市县中心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17依法必须招标且应当在市县中心进场交易的市县项目,因市县中心场地设施条件不能满足招

5、标项目需要、或市县专家库中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技术或经济专家不足影响评标、或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异地招标等原因,招标人可以向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市县项目调整事项。申请办理市县项目调整事项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到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申请市县项目调整事项,取得书面准许意见后方可在省中心办理招标项目登记(项目报建)手续。第八条   获准调进省中心交易的市县项目,按照省中心运行管理规程规范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接受省中心的现场监管;在省中心进场交易所有需报备的书面文件及材料按照省中心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当送交项目

6、属地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如需要)备存一份。第九条   招标人申请办理市县项目调整事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为招标人出具的公文并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申请报告内容至少包含项目批复情况、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申请依据、理由等方面。申请报告一项目一申请。(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县招标投标项目调整事项联系单》(见附件二,以下简称《联系单》)。《联系单》要求出具的“市县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审查意见”中:若招标项目属于市(州)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直接监管的,则提供项目属地市(州)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的书

7、面审查意见;若招标项目为县(市、区)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直接监管的,则提供项目属地县(市、区)及市(州)两级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的书面审查意见。书面审查意见须加盖公章。(三)项目批复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17项目批复文件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或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或对项目实施计划、资金安排的批复等,项目批复文件可提交复印件。其他有关材料为:1、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就市县项目调整事项的书面意见原件;2、项目属地政府或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指(批)示、会议纪要、工作意见等(如需要),可提交复印件;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计划、

8、资金安排计划等(如需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