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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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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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公司持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文件)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填写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注明施工期限    二、对企业中流动频繁的人员缴费标准按照工程项目总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中标后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应缴的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    三、对企业中相对稳定的人员以企业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16%缴纳    四、工伤医疗    原则上在本市范围

2、内接受治疗确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必须在3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出院结论(病历)报告、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医疗费用单据和处方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报医疗费用    五、工伤待遇    1、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自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3、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对不符合定期领取相关工伤待遇或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与公司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参照《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XX]6号)的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次性享受待遇    5、职工的缴费工资统一按年定额缴费基数执行(今后随社平工资适时调整)其工伤相关待遇按此基数赔偿    六、相关要求    公司

4、在施工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需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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