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隐蔽的商业贿赂形式附赠行为

浅谈隐蔽的商业贿赂形式附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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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隐蔽的商业贿赂形式一一附赠行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商局戎华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其个人的行为。随着我国买方市场的逐渐成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附赠已成为经营者重要的促销手段,在商业实践中屡见不鲜。其作为一种较为隐蔽的商业贿赂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大的争议。附赠行为一般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为使交易相对人与之发生交易,附带地向其提供现金和物品或消费性服务的行为。附赠行为主要包括经营者之间的附赠和经营者向消费者的附赠。两年前,我曾看到正林瓜子的老总台湾商人林垦的创业故事,最初“正林”在内

2、地没有一点知名度,再加上价格昂贵,袋就比当地同重量的瓜子贵几元钱。因此,许多商场不愿意进货。怎么办?林垦想出了一个让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办法,在每箱“正林"瓜子里加赠一双台湾女士裤袜。用他自己的话说“当时我认为店员都是女的,会喜欢我的裤袜,那个时候,内地买不到好的裤袜,她会想要这双裤袜,而要求她的店长进我们的货。林垦凭着这个小小的策略让正林瓜子闯进了商场,打开了销路。“正林”的行为是一种正常的附赠行为还是商业贿赂呢?从形式上讲,附赠行为不同于商业贿赂行为,但与商业贿赂行为又有相通的本质属性。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允许在符合商业惯例下赠送小额

3、广告礼品,按照商业惯例赠送一些小额广告礼品作为一种符合惯例的促销手段可以允许,但数额的界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不难看出,商业贿赂和附赠都是发生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的促销行为,赠送的物品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财物,或是消费性的服务。实施的目的都是为了促成交易,二者具有相同的属性。且从广义上看,商业贿赂属于附赠范畴中的一种不法行为。但是,二者又有诸多不同:性质不同。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而附赠不同,它只有发生在经营者之间,且赠送的物品是非小额广告礼品时,才属于《暂行规定》第八条所禁止的行为,但法律对经营者向

4、消费者的附赠行为没有做出规定。对象不同。商业贿赂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是指对方单位和其个人。而附赠对象是与经营者发生交易行为的任何人,且同等条件下,对不同的交易对方一视同仁地提供赠品。一般的附赠行为都发生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目的不同。商业贿赂在主观上有故意的性质,当事人想通过主观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手段,达到客观上排挤竞争对手、获取商机的目的。而附赠不同,它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是为了通过发放赠送品,达到多售商品的目的。表现形式不同。商业贿赂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行为人会采取“账外账”或模糊账目性质等暗中手法,或采取看似合法的方式规避法律制裁

5、,一般不容易查出。而附赠是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一般会按交易的数量和价值确定附赠的方式,且随着购买东西的多少,赠品也会有所不同。后果不同。商业贿赂的最终结果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公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排挤了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竞争。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实施商业贿赂的双方都要受到处罚。而附赠不同,其结果只是促成了商品交易,使实施附赠一方得到了促销回报。由此看出,规范的附赠行为有利于经营者赢得更多的消费者,扩大经营范围,提高竞争力,且从某种角度上讲,附赠行为是一种让利行为,在客观上是有利于消费者的。

6、那么正林公司的行为是发生在经营者与店员之间,店员就是商业贿赂对象中所称的对交易活动有直接影响的第三人。赠送的裤袜虽是小额礼品,但不是广告礼品。他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店员的积极性,达到多售商品的目的,但并不排除排挤竞争对手、获取商机的目的。只是采取了附赠的公开形式而已。最终达到了打开销路抢占市场的目的。因此经营者利用附赠进行不正当竞争,则可能会涉嫌商业贿赂,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对象。事实上,附赠作为经营者的促销手段,有时候会对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关系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激烈的电信市场竞争中,附赠已成为各电信运营商市场营销的主要手

7、段之一。前不久中国网通某营业部推出了缴纳388元话费,赠送价值388元小灵通的业务。电信交易的附赠行为的主要特点是:一、附赠是一种附条件的电信交易行为,电信业务交易关系是主关系,赠与是从关系。如果电信交易关系的条件不成立,就不会发生赠与。二、附赠的主体是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和与之交易的对方。这里的对方既包括单个电信业务的消费者,又包括使用电信业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这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其他工作人员。三、附赠的赠品即包括现金、物品还包括消费性服务。四、电信市场的附赠的大都是公开进行的,一般以交易数额达到一定的数额为附赠的条件。因此我

8、们认为,预交话费赠手机是典型的经营者向消费者的附赠行为,然而《暂行规定》仅对经营者之间的附赠进行了规定,而对经营者对消费者的附赠行为则没有做出规定,这是《暂行规定》的一大缺陷。我个人认为,无论接受附赠的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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