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275384
大小:848.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11-22
《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宣导》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宣导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二、企业组织员工旅游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财税【2011】50号tfin就长期以来纷纭不断的企业和单位营销活动中赠送礼品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主体: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明确范围: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企业在
2、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Valueforobject一二ConsumervalueConsumervalue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
3、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Valueforobject一二ConsumervalueConsumervalue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个人所得税tfin例如:超市购物满500元给予一次抽奖机会,是否中奖具有不确定性,则此种情形下中奖即应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工商行管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局令1
4、993年第19号)案例分析——抽奖销售的限定规定tfin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政策价格折算其现金。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单位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属于取得了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规定:对营销
5、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组织员工旅游的个人所得税问题tfin10发票内容如果以“旅游费”出现,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发票内容如果以“会议费”出现,需要提交相关会议形式的附件作为证明联系事项企业组织员工旅游的个人所得税问题tfin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