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精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ID:46296812

大小:79.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11-22

[精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第1页
[精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第2页
[精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第3页
[精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第4页
[精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精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已经1998年9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保障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木规定。第二条木规定屮的消防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金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第三条木规定由齐级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实施。上级公妥消防机构对卜•级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冇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市

2、、地级市、县级市以及市辖区)、地(州、盟)、县(旗)公安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第四条公安消防机构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持证上岗。第二章检查的形式和重点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适时进行卜•列形式的消防监督检杳:(一)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杳和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样性监督检查;(二)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三)

3、对举报、投诉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四)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监督检杳;(五)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第六条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下列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二)车站、机场、码头,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电、通信枢纽等重要场所;(三)政府首脑机关;(四)重要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医院

4、;(五)高层办公楼、商住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六)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以及重耍的文物古建筑;(七)地下铁道以及其他地下公共建筑;(八)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堆场;(九)发电厂(站)、地区供电系统变电站;(十)城市燃气、燃油供应厂(站),大中型油库、危险品库、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和销售单位;(I—)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以及其他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十二)其他重要场所和工业企业。对于已经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使用性质的变更情况,重新确定是否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不再列入的,应上报

5、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第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对于木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对每个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量,各地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量化标准。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叮能造成火灾危害的,确定为火灾隐患;将存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第三章检查的内容和方法第九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是:(%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6、(-)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1)总平而布局和平而布置小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1)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2)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3)火灾口动报警和口动灭火系统;(4)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6)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1)消防安全管理的下列内容:(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2)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3

7、)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4)防火检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设备运行记录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8)防火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⑼每口防火巡杳的实施情况和巡杳记录情况;(10)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使用情况;(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第I•条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吋,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被检查

8、单-位提供以下资料、文件:(一)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二)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三)防火检查、培训教育记录;(四)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五)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和每12个刀对建筑口动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