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检查规则》

《税收执法检查规则》

ID:46620781

大小:79.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6

《税收执法检查规则》_第1页
《税收执法检查规则》_第2页
《税收执法检查规则》_第3页
《税收执法检查规则》_第4页
《税收执法检查规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4]126号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总局对2000年下发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国税发(2000)13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池,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木规则所称税收执法检查(以下简称执法检杳),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对木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监秤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第四条执法检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机构(以卜•简称法制工作机构)是执法检查的工作机构,负责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第五条组织实施检查机关应统一女排执法检查工作所需经费。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具体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做

3、好经费预算,保证专款专用。笫六条执法检查应当遵循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第二章执法检查的组织第七条执法检査实行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执法监察、税务稍查案件复查等工作与执法检查工作协同开展。蛊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双方应做好协调和配合。笫八条各级税务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代表本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执法检查。机关内部相关部门应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参与和配合执法检查工作。第九条执法检查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税收执法检杏人才库人员实施,也可由法制工作机构人员独立完成。各级税

4、务机关应建立税收执法检查人才库,为执法检查储备人才。人才库的成员参加执法检查工作时,rti执法检查工作机构统一调配。执法检杳人才库的储备人才,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分别从税政、征管、稽查、计会、法律、计算机等方面有不同专长的人员中择优选取。第十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对人才库的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税收、计会、纳税检查和计算机等有关知识的培训。根据执法检杳工作量的需要,确定执法检杳人才库人员基数,实行动态管理。下级税务机关按照要求向上级税务机关执法检查人才库输送储备人才。第I•一条各级税务机关执法检查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一)组织制定和修订本级税务

5、机关的执法检查工作制度或办法;(二)组织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四)指导、监督和考核下级税务机关执法检查工作;(五)对查出的问题捉出拟处理意见;(六)制发《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尬书》并监督执行;(七)向本级和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八)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通报、总结和归档;(九)其他工作。笫三章执法检查的内容和形式笫十二条执法检査的内容包括:(一)抽象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L检查各级税务机关制定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涉税文件;2.了解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制定的涉税文件。(二)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

6、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1.执法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怎;2•是否正确履行法定职责;3•是否止确适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4•是否符合法立程序;5•是否公正、适当;6.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7.执法文书是否规范。(三)以询查处问题的纠正情况:1.上级税务机关查处的有关问题;2.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处的冇关涉税问题;期组织开展全]何执法检查。笫十五条FI常执法检查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在本辖区内对本级及其所属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卜•级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所进行的H常性的检杳。H第'执法检査是执法检査的主耍形式。笫十六条专项执法检查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在木辖区内对某一特定

7、内容涉及到的执法行为所进行的检杳。专项执法检查既可由法制工作机构提出,也可由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有关业务部门在提出专项执法检查意向的同时,应送交较为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由法制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第十七条专案执法检查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在本辖区内对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筹案件涉及到的执法行为所迹行的检查。第十八条各级税务机关对上述形式的执法检查可以灵活运用,既可以单一形式开展,也可以合并形式开展,还可以结合实际工作以其它形式开展。笫十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有重点、有顺序、点面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执法检查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应每3至5年,通过各种检査

8、形式对本辖区内的所冇执法单位或部门进行执法检查。第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