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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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委托具有法定鉴定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释义: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具体讲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同点:都是一种证据。鉴定的基本程

2、序相似。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不同点: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別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不同点:在司法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医疗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始受理

3、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巾请,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使两者I可构成包容关系。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不同点: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是各级医学会,而鉴定专家多是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而司法鉴定主体是司法鉴定机构,直接受司法部门局领导和管理,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其鉴定人员都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虽然与医学会的专家有一定的垂合,但由于要求特别严谨,所以鉴定结论有明显差界,实践中也出现多起医疗事故鉴定被司法复核鉴定推翻的案例。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不同点:两者的

4、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而且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上均无鉴定人员的签名,也就让法院无法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这一重要的司法审查程序根本无法进行,于是许多鉴定结论在没有充分审查的情况在就被采信了。而在司法鉴定中,每一份鉴定报告书上均有鉴定人员的签名,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均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在这样严谨的司法审查程序下,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不同点:鉴定目的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处理医疗纠纷与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可以行政解决,也可为司法诉讼提供

5、证据。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为司法诉讼提供证据。鉴定性质不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通常的启动主体为人民法院,其受理和鉴定程序规范,以及鉴定文书的格式等,受我国诉讼法、司法鉴定规范等法律规范的调整;鉴定意见具备证据规定的形式更件。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本质上不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属于行政技术处理范畴。鉴定目的不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终极目的是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提供科学依据,是解决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其鉴定的目的完全依据委托方要求,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架构的设立,其首要任务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支持;鉴定目的由行政规

6、范先行确定,格式模版化。鉴定效力不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必须经法庭审查判断才能作为证据采信,因质证的需要,鉴定人须出庭作证;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之间,地位平等;法院?选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无地域、行政级别之分。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地域管辖,且从法律规范上确立两级终鉴制;上级的鉴定意见优先采用,对争议鉴定的救济途径完全行政化。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一实施: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与其它司法鉴定相同。鉴定前需要对患者进行专门检查的,鉴定机构应当告知委托方将患者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鉴定机构在

7、鉴定正式开始前,应当要求委托方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时到场,确保鉴定人听取有关意见和询问有关情况,委托方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场的时间、地点等由鉴定机构提前告知委托方,再由委托方通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实施:医疗过错鉴定文书是反映医疗过错鉴定过程和结果的法律文书形式,应当表明医方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有关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的关系及其程度。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结论:(-)有过错、宜接因果关系:指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行为直接导致不良后果,关联指数100%如:手术误切正常组织器官;误用有毒

8、药物致人中毒或死亡;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结论:(二)有过错、主要因素:指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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