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指导的激励方式:从推荐到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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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指导的激励方式:从推荐到适用•法律案例指导的激励方式:从推荐到适用孙光宁内容摘要:案例指导制度被寄予厚望,但是,其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产生直接的普遍影响。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激励方式上有所欠缺,这在指导性案例从推荐阶段到适用阶段的过程中都有所体现。在适用阶段,在疑难案件中形成实体结论以及案例指导实施细则的程序要求,都是推动法官参照指导性案例的重要原因;由于审判中的路径依赖以及细则出台时间较短等原因,这些有利因素尚未显现其效果。要完善案例指导的激励方式,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提升指导性案例的正式效力,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强调推荐指导性案例

2、的质量而非数量法官个人应当积极硏习指导性案例并敢于在裁判文书中直接援引,在正式制度中应当积极弓I入律师等力量共同推动指导性案例的适用。如果能够出现直接引用指导性案例的案件,那么,其示范效应和扩散效果对于真正发挥案例指导的实践价值是十分有益的。关键词:指导性案例激励方式疑难案件法律方法论最高人民法院*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基金项目:本文系笔者主持的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中的运用方法研究〃(项目批准号:15CFX006)的阶段性硏究成果。〔1〕例如,来自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调查表明,尽管法官表现出对指导性案例的

3、极大期待,并且积极〃建言献策”,但对于指导性案例本身,法官又表现得较为冷淡,有25%的法官对案例指导制度只停留在听说的层次,甚至有8.5%的法官不知道这项制度;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也有26%的法官没有学习,甚至有14.5%的法官不知道。参见杨会、何莉苹:《指导性案例供需关系的实证研究》,《法律适用》2014年第2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司法领域中的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中国复杂的转型社会背景下,同案不同判被认为是影响司法公正和权威的重要原因,严格司法、统一法律适用就成为司法领域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案例指导制度由此也在千呼万唤中开始正式运作

4、。从对该制度的热切倡导,到正式运作之后的细致分析,都体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案例指导制度的关切。但是,强烈的关注并不当然地转化为良好的实践效果。案例指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遭到了〃冷遇”。实践调查表明,众多法官对指导性案例的重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其在审判活动中却很少关注指导性案例,不仅对指导性案例的效力有着差异理解,而且很少能够将指导性案例作为裁判的指引和参考,几乎没有直接将指导性案例或者其裁判要点作为说理理由的案件。[1〕质言之,案例指导制度所追求的〃统一法律适用〃的效果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在司法实践之中。对于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视角进行分析。例如案例指

5、导制度处于初创阶段,很多配套规定和制度并不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在如何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方面也缺少经验,等等。其中,案例指导制度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是重要原因。在应然层面上,案例指导制度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包括弥补制定法的不足;统一司法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司法公正;总结司法经验,提高审判水平;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消除当事人的不满情绪等方面。[2〕要将应然价值转化为实然效果,必须依靠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得地方各级法院的法官有动力去了解、研习和适用指导性案例,做到〃要用〃、〃敢用〃和〃会用〃。也许目前案例指导制度更多

6、地将注意力放在目标设定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如何有效激励法官的问题,这也将成为继续完善该制度时需要着重解决的基础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四五改革纲要〃)中,对于案例指导的直接规定表述为:”改革和完善指导性案例的筛选、评估和发布机制。"这里并没有明确提及要完善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何激励法官积极参照和适用指导性案例,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了。这一情况对于发挥案例指导的实践效果来说,无疑是十分令人遗憾的。当然,〃四五改革纲要〃作此种表述,也可能是因为对如何激励法官适用指导性案例尚未发现有施径。根据2010年年底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以及2015年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走〉实施细则庆案例指导的整体运作过程包括指导性案例的推荐、遴选和适用三个阶段。其中,有资格推荐指导性案例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庭、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社会相关群体等。从已有的指导性案例来源来看,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的推荐占据了绝大多数,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例,一般也都经过了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可以说,地方高级人民法院是目前推荐指导性案例的主要主体,其推荐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指导性案例的质量水平。指导性案例的遴选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其最终效果则基本取决于

8、法官个体在审判活动中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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