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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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考点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含义:是指依法设立的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有两种:一是有投资人清算;二是有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

2、人不愿自己清算)。清偿顺序: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债权);所欠税款(国家债权);其他债务(普通债权)。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章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的含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二.普通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异同:同:1.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企业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独立的经营主体资格。3.设立条件低,设立程序比较简单。异:1.出资人数不同。2.出资人身份不同。3.企业财产性

3、质不同。4.经营方式及决策权行使的复杂程度不同。三.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4.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1.合伙人的出资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五.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决定权(表决权一人一票)2.监督检查权3.对外代表权4.利益分配权5.优先购买权义务:1.出资义务2.分割财产限制(分割财产情形:1.合伙人依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

4、分份额的;2.合伙人依法退伙的;3.合伙人依法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3.忠实义务(竞业禁止;禁止非法自我交易)4.分担企业风险六.合伙企业事务的决策方式:1.由全体合伙人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合伙人可以再合伙协议中约定表决方法,只有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采取这一决策方式)2.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即每个合伙人都对需要决定的事项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才能作出决定。(10点)七.入伙与退伙:1.入伙的含义: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非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2.入伙的方式:(1)、非合伙人依法接受合伙人转让是财产份额,从而成为新合伙人

5、;(2)、无上述情况下,非合伙人依法加入合伙企业,从而成为新合伙人;(3)、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时,对该合伙人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愿意成为该企业合伙人的依法加入企业,此时合伙企业的财产没有变化。3.退伙的含义: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法退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消除合伙人资格的行为。4.退伙的方式:(1)、声明退伙,也称任意退伙,是指合伙人有权自主选择是否退伙情形下的退伙;(2)、法定退伙,也称当然退伙,是指合伙人因法定事由的出现,不在具备合伙人的基本条件而必须退伙的情形;(3)、除名退伙,指在法定条件下,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被

6、合伙企业除名而发生的退伙。八.合伙企业解散事由: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四章公司法一.公司的含义与特征理论上一般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它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法定性)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的(营利性)3.公司一般是法人(法人性)4.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发起人或股东出资组成(社团性)5.公司是股东资本的集合,决策遵循资本至

7、上的原则(资本组合性)(股东的改变不会影响公司的存亡)二.公司法的含义和特征: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与解散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总称。它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2.是调整公司特有行为的活动法3.既强调股东自知,也保障社会利益三.有限责任公司法的含义及特征: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股东人数一般有法定最高人数限制(<=50)3.公司注册资本只能由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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