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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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法律责任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Z—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中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T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

2、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卜•的罚款。【释义】本条是对纳税人违反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一、纳税人不得违反本法有关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税务部门掌握税源,保证纳税资料的真实、完整,保障纳税人正确计税具有重要作用。木法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范,同时,木条对违反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的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木条规定的违反

3、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的行为主要包括=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中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根据木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H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中报办理税务登记。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Z日起30□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俏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4、。根据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及其他辅助性帐簿。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帐和办理帐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这一保管期限通常为10年。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2.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根据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

5、、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予以处罚。3.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根据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户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按照木条的规定进行处罚。4.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口改动税控装置的。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泄,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耍,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泄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6、。纳税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进行处罚。5.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应当按照木条的规定进行处罚。6.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根据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其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木人使用,应当予以妥善保管,并在其营业场所醒1=1位置悬挂。纳税人不得为谋取菲法利益或者不缴、少缴税款,而转借、买卖、伪造、涂改、损毁税务登记证件。同时,纳税人在办理纳税事项时应当按照规定持有、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述应当按照规

7、定办理验证、换证手续。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二、对纳税人违反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行为的处罚。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巾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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