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犯罪客观方面之危害行为和刑法因果关系

浅论犯罪客观方面之危害行为和刑法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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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犯罪客观方面之危害行为和刑法因果关系浅论犯罪客观方面之危害行为和刑法因果关系浅论犯罪客观方面之危害行为和刑法因果关系1第一章犯罪客观方而概述及其中的重要问题1第二章危害行为的研究2第一节刑法危害行为的基础概念2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2三、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3第二节对刑法中“行为”的研第三节对危害行为的定义研究4一、大陆法系刑法学中儿种行为理论Z评析4二、我国刑法理论中危害行为概念4三、结论5第三章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6第一节刑法屮的危害结果的基木内容6第二节刑法因果关系的基本内容....6一、因果关系概述6

2、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因果关系的的四个基本命题6三、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的问题7四、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7五、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联系和区别7第三节刑法因果关系研究对彖8第四节刑法因果关系的地位8第五节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9一、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因果关系学说评介9二、条件说或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判断刑法关系因果关系的理论标准是否合理10三、我国大陆刑法理论中因果关系学说评介11四、大陆刑法与英美刑法中因果关系理论比较12五、比较和借鉴: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研究的视角转换13结语14第一章犯罪客观方而概述及其中的巫要问题在《刑法专论》中,犯罪构成要件包

3、括犯罪的客观方血,主体和主观方面。其中,危害行为不应独立为一个要件,应包括在犯罪客观方而中,犯罪客体不应成为犯罪构成的共同构成要件。犯罪客观方而,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1观外在事实特征。人的犯罪行为作为人的一种活动,其内容可以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而。客观方面是主观方面的客观化及客观表现,即行为人在有意识、有意志的心理态度支配下表现在外的事实特征。研究犯罪客观方而,对于司法实践的定罪量刑和深化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理论,具冇重要意义。犯罪客观方而理论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危害行为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危害结果的含义及其在犯罪构成中

4、的地位,刑法因果关系的含义及其作用、判断标准等。①木文主耍对犯罪客观方面中的危害行为和刑法因果关系作较深入、细致的论述。第二章危害行为的研究第一节刑法危害行为的基础概念在《刑法学》中,是从以下三个方而论述危害行为的。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行为的含义在《刑法学》屮,主要论述了我国刑法屮“行为”一词的含义。与《刑法专论》屮观点一致。分为最广义行为、广义的行为和狭义的行为。三类行为的意义不同,不能混淆。(二)危害行为的含义和特征在《刑法学》中,我国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从这一定义角度说明,作为犯罪客观要件的

5、危害行为,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静。2、危害行为在主观上是基于行为人的意志或考意识支配下的身体动静。3、危害行为在法律上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身体动静。(三)言论能否治罪的问题这是与危害行为有密切联系的一个问题。言论能否治罪,关键在于言论究竟是思想述是行为。我们认为,语言作为思想的外壳,思维的形式,其木身并非行为,因而言论木身不可能成立犯罪。但是,发表言论,如口头发表言论,其本身并非行为,因而言论本身不可能成立犯罪。但是,发表言论,如口头发表言论,用笔记录、书写言论,则属于人的有意识、有意志的身体活动,如果其具冇社会危险性,则符合危

6、害行为的基木特征,可能构成犯罪。例如,用语言教唆他人犯罪,用语言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都可以构成犯罪。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一)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作为实施的方式有以下五种:1、利用自己身体实施的作为。2、利用物质性工具实施的作为。3、利用白然力实施的作为。4、利用动物实施的作为。5、利用他人实施的作为。(二)不作为不作为是与作为相对应的危害行为的另--种表现形式。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①《刑法专论》高铭喧第五章犯罪客观方面研究2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不作为是

7、危害行为的基木形式之一,在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基木特征之外,还具有如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冇实施某种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的前提条件。没有特定法律,也就没有不作为的行为形式。2、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重要条件。如果行为人不具冇履行特世法律义务的可能性,也不可能成立不作为。3、行为人没冇履行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关键条件。从其三个要件来看,在我国不作为的义务來源主要有: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5、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三)持有持有是指行为人对特定物品进行事实上

8、和法律上的支配、控制。三、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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