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核心盈利模式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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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信托时代我国信托投资公司核心盈利模式的再思考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研究所所长邢成2002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陆续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信托业开始全面步入以回归信托主业为主要特征的“后信托时代”。现阶段信托投资公司主业的内涵是什么?主要展业方向是什么?核心盈利手段是什么?主要利润来源是什么?上述问题已成为目前我国完成重新登记后的信托投资公司生存、发展乃至做大做强的关键所在。一、信托投资公司主业分析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共包括

2、十二项,即: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3、受托经营法律、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

3、和处分;7、代保管业务;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0、公益信托业务;11、信托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依照规定可以运用的资金,可以开展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和投资等业务;12、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包括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的同业拆借业务等。显然,按照上述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应该十分清晰,即:资金信托业务、财产信托业务、投资基金业务以及公益信托业务构成信托主业,而其他各项则属辅业。正是基于上述分类和判断,众多信托投资公司从公司的主营方向和盈利模式的确立到实际业务的实施和操作,均将通过开展资金信托业

4、务,特别是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来收取管理佣金定位为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和主要利润来源。自2002年7月《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至2002年底,共有20余家信托公司,共推出22个信托品种(见附表),资金规模近50亿元,2003年上半年共推出30多项信托业务,资金规模超过30亿元,其中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几乎占了90%以上。信托业务类型数量基础设施建设信托8房地产开发信托8MBO收购信托1汽车消费信托1证券投资信托1融资租赁信托1汽车营运权信托1教育信托1发行资金信托产品,收取管理佣金究竟能否支撑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呢,从现阶

5、段各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结构、实收资本规模以及各类运营成本指出标准分析,答案基本是否定的。以一项信托规模为一亿元人民币的资金信托计划为例,发行成功一项一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资金信托计划,按照行业惯例,所收取的管理佣金应为信托财产的1%左右,即100万元。而实际上信托投资公司从目标企业或项目的选定、论证、可行分析到设计信托产品、推介、宣传、营销以及该信托项目的后期管理、信息披露、账簿核算、收益派发、信托合同终止,直接成本就会抵去约0.2%,再将各类固定成本和变动费用摊销进去,又会抵去约0.2%,如此计算下来,一项规模为一亿元人民币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约为信托

6、投资公司带来50万元人民币的税后利润。而信托投资公司除维持正常的运营成本和费用支出外,还要不断扩充发展,增加积累,扩大自身净资产规模。特别是一些按照市场化原则已实行股份制或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合理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都由多家投资股东组成,每年分红派利的压力巨大,以实收资本为十亿元的信托投资公司为例,较为中性的分红率(利润回报率)大致为8%-10%,这就需要约1.5亿元的税前利润规模作为支撑,而要通过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收取佣金实现1.5亿元的利润规模的话,则需要发行销售约150亿元人民币规模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亦即需约500至700个信托项目作为前提。但据初

7、步统计,自2002年7月18日上海爱建信托发行第一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至2003年6月,全国近五十家信托投资公司共推出的近40余项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也不过寥寥百亿元人民币。综上所述,得出以资金信托作为现阶段信托投资公司的主业或主要利润来源的结论显然是过于理论化和匆忙的。二、现阶段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的主要约束性因素: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真正成为信托投资公司的核心盈利手段,需要具备若干重要的前提条件,诸如迅速形成巨大发行规模、运行成本低廉、市场受众群体广泛、市场环境基本成熟、委托人风险意识清晰等。然而现阶段信托投资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尚存在诸多约束性因

8、素。(一)政策性约束按照《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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