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判例▏保理规定合同纠纷典型判例六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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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文案典型判例▏保理合同纠纷典型判例六则经授权转自公众号:小甘读判例微信号:ggm-dpl文案大全实用文案定义:《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至少一项的,即为保理业务:(一)应收账款催收:商业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等方式或运用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二)应收账款管理:商业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财务和统

2、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三)坏账担保:商业银行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协议后,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四)保理融资: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贷款,不属于保理业务范围。第十条:国内保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在境内的保理业务。国际保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中至少有一方在境外(包括保税区、自贸区、境内关外等)的保理业务。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商业银行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

3、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商业银行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单保理是由一家保理机构单独为买卖双方提供保理服务。双保理是由两家保理机构分别向买卖双方提供保理服务。买卖双方保理机构为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的,原则上可视作双保理。商业银行应当在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中同时明确作为买方保理机构和卖方保理机构的职责。有保险公司承保买方信用风险的银保合作,视同双保理。现查找六个涉及保理合同相关典型判例,供读者学习参考。限于篇幅,在不影响判例主旨的情况下,对原判决进行了删减,特此说明。具体的评析意见可按照索引查找参阅。1.银行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名为保理合同,经审查不

4、符合保理合同的构成要件,实为其他法律关系的,应当按照实际法律关系审理。简要事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被告:浙江光大锦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豪公司)。被告: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公司)。被告:光大华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璞公司)。20文案大全实用文案14年3月3日、11日,工商银行分别与华璞公司、中达公司签订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华璞公司、中达公司为锦豪公司向工商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4年3月12日,工商银行与锦豪公司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锦豪公司以其与义乌市交通运输局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

5、向工商银行申请办理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锦豪公司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工商银行,由工商银行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国内保理服务,若购货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的,则工商银行有权向锦豪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锦豪公司将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审查确认后,给予锦豪公司总额为1100万元的保理融资;锦豪公司对本合同项下融资承担最终偿还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致使锦豪公司不能及时、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均不影响工商银行对锦豪公司行使并实现追索权。同日,工商银行向锦豪公司发放了融资款。截至2014年10月30日,锦豪公司尚欠融资款本金1100万元及利息。另查明,锦豪公司未将

6、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工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锦豪公司返还融资款本金1100万元及利息;中达公司、华璞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文案大全实用文案裁判理由: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本案中,根据保理合同约定,锦豪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办理的是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其应收账款由锦豪公司负责催收,工商银行无需催收,且工商银行仅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而没有其他金融服务。因此,双方的关注点集中在融资款是否发放,是否收回。事实上,工商银行对应收账款的确定数额以及是

7、否依法有效转让只做形式审查,对锦豪公司是否实际用应收账款归还融资款以及能够归还多少并不关心。锦豪公司也并未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债务人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且锦豪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催收亦不积极。根据双方约定,工商银行只是计收相应融资款利息,并不收取其他费用。双方就融资数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方式等做了约定,而且工商银行已发放融资款,锦豪公司也支付了部分利息。案涉保理合同并不具有保理合同的典型特征,却符合借款合同的特征,可以认定名为保理合同实为借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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