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折算方法在评标中的应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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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哦:银行资信等级证明及公司的商业荣誉证书(如:合同信用等级和守合同重信用等等证书)上述公司资质文件、产品资质文件、荣誉证书外,还应该包括银行资信证明及政府机构颁布的企业资信证明。摘 要:价格的失真会影响竞争的公平性和评审的科学性。一个建设项目建设期的各阶段经济评价要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和其他相关规定来进行评价,对于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经济评价也可参考这些方法进行。一个招标项目各投标人的技术水平和资金实力都存在不同的差异,使得其施工方案也将存在差异,这必将导致其报价的不同。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

2、参数》中方案经济比选的方法来进行评价,鉴于建设工程招标阶段的特点,采用净现值比较法(最小费用法)较为适宜。关键词:招标投标;低价评审;付款条件;缩短工期;价格折算 一个建设项目从筹划到建成投产,项目业主在不同阶段都会进行相应的经济评价,这些经济评价包含了经济费用、经济效益和风险等。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作为建设项目运行中一个签订合同和确定价格的重要阶段,项目业主应有相应的经济评价,而这个评价的具体时间应是对投标文件评审的同一时间,在对各个投标方案的评审中应体现出对其方案的经济评价。评价重点是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技术风险以及隐含的价格风险。项目

3、业主当然希望投标报价越低越好,报价低则投标人的风险加大,但是当投标报价低于一定的界线后将会使得风险发生转移,成为项目业主的风险,所以,项目业主在招标时应对各投标人做出经济评价,在投标报价和风险之间寻找平衡点,使其招标项目的价格低且风险小,报价保持在一个较合理的区间。招投标阶段项目业主的风险主要有技术风险和价格风险,技术分险表现在技术方案的优劣上,这些可以通过评标专家的评审进行甄别和规避。而价格风险则需要通过相关计算才能显现,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和单价遗漏上(单价遗漏应是不平衡报价的一种特例或者极端表现),因为,建设项目在

4、建设期内存在着工程变更的不确定因素,而这种因素的表现有可能在招投标阶段就有显现,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有可能会洞悉这种可能,从而利用不平衡报价来加大自己的未来收益。在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要求按其中的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其中列举了单价遗漏和付款条件两个量化因素。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由此,

5、我们提出一个综合单价的评审方法,用以衡量招标人的价格风险的大小。一、关于对低于成本单价进行量化折算评审的思路《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单价遗漏的说法与第五章中的第2.3款“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而这句话也同样在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

6、5.2.5条中出现,对于这句话的合理性需要我们去进一步探讨。既然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其他相关子目之中,又怎么能再把其视为单价遗漏呢?这也为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借口,而不平衡报价是我们在今后的招投标中应加以抑制的重点。所以建议修改为低于成本单价。在评标时将低于成本的单价通过量化标准进行折算,并将折算后的价格加入到其评标总价之中。(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还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进行初步评审,当投标人的分部分项综合

7、单价明显偏高或偏低时,应分析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价格组成的合理性,依据政府现行有关计价规定和当地定额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材、机价格计算出复核单价。当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高于复核单价或低于复核单价的70%~80%时,为无效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不再参与综合单价平均值计算。综合单价的不合理会给招标人带来在合同履行时的风险,因为施工期间工程的变更是经常存在的,尤其当变更项目的项目特征发生改变时,其综合单价也必将改变。而在此时,对于综合单价高的项目,中标人往往会予以抵制,不利于合同的履行,对于综合单价低的项目,中标人会在变更时提出正常

8、价格,从而达到增加工程结算款的目的,中标人将因此受到损失。因此,不合理的综合单价是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的一种风险,招标人在招标时应规避此类风险。一方面在综合单价评审时要剔除不合理的单价,使单价的平均值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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