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

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

ID:47405138

大小:41.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07-02

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_第1页
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_第2页
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_第3页
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_第4页
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_第5页
资源描述:

《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吕海萍朱卫红徐风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310002)中图分类号:09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25X(2011111—0051—03摘要:利益是永动机,不仅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也引起了各种各样的纷争.退休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劳动时问,收入水平的变化,实践中,劳动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及不同收入层次的劳动者对何为”法定退休年龄”有着不同的解读,从而引发公法领域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私法领域内意思自治,缔约自由原则的冲突.如何衡平劳动权与休息权之间的矛盾?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意味着被强制退休?

2、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试图对现实中困扰劳动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问题作一简要分析关键词:行民交叉退休权劳动权法定退休年龄意思自治1问题的提出由于我国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收入水平差距较大,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围绕”何时退休”的争论便从未停止.高收入者希望延期退休以避免收入锐减,而相对低收入的劳动者则希望保持现状甚至提前退休,以期在获取相对可观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还可以寻找继续工作的机会以获得额外收入.为了缓和现实中的矛盾,一些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试图厘清与退休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但是,立法往往滞后于社会的进程,退休行政审批与劳动合同终止的纠纷仍层出不穷.

3、本文试从电力系统女职工退休一案解读”法定退休年龄”.2008年6月,浙江省某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女职工干某已临近50周岁,为了能够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保持高薪,干某依据《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浙劳政(95)103号文件”]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希望能够推迟至55岁退休.但是,用人单位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保厅”)认为干某的申请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仍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干某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其有权选择何时退休,省人保厅的退休行政审批行为违法,电力公司必须接纳其作为正式员工工作至55周岁.本案的争议

4、焦点为:①女性劳动者何时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②符合一定条件的女性劳动者是否有权更改其退休年龄?③本案原告干某如希望在继续原用人单位工作至55周岁,如何保障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浙劳政(95)103号文件关于女工人可以选择55周岁退休的规定,对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强制力这一问题,人保部门,地方政府,人民法院,用人单位,劳动者对此存在很大争议.2退休权与劳动权,休息权共同构成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从宪法的角度0将退休权作为与劳动权,休息权共同构成我国劳动者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体系,我国的这种做法在世界上还是比较特殊的.早在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就对养老待遇问

5、题做了详细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l5条的规定,男女工人享受养老待遇的年龄分别为60周岁,5O周岁.该条例没有用”退休”这一概念,而是用了”养老待遇”的说法.1958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为”1958年《暂行规定》”),进一步区分了女工人和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女职员55岁,女工人5O岁,在这个规定中明确提出了“退休”的概念.但一些具体规定仍基本沿用了1951年条例的内容.1978年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

6、6O周岁,女工人5O周岁,女干部55周岁在实践中,目前我国干部,工人的退休,退职办法及其待遇的具体做法原则上仍然是按照这两个文件执行的.1987.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增加了”离休”这一形式的养老待遇,并明确将”离休”与”退休”区别开来.1982年《宪法》中明确规定了退休权,从而,退休权才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宪法上的权利.1995年实行的《劳动法》规定了通过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劳动者的养老待遇,为通过社会保障来解决养老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0从上述退休权的立法历史和实践来看,在我国,退休权主要是一种养老的待遇,是对因年老(以达到一定的年龄为标准

7、)不能再继续参加劳动的人的一种生活保障.养老保险金(社会统筹之前称”退休金”)并不是对工作的报酬,而是一种社会保障,属于社会权或积极权利的范围,它设定了国家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负有积极作为的义务.从广义上来看,退休权主要是针对劳动者而言的,是劳动者的权利,只有劳动者才有退休的需要.但一般而言,劳动权主要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社会劳动和领取相应报酬的权利,即19世纪初法国工人运动所提出的”生活,工作或死亡”.两者的矛盾在于,退休权是一种物质保障权,而不是工作的报酬,其待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