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

ID:47844637

大小:171.0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9-11-25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_第1页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_第2页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_第3页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_第4页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和《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黔教学发〔2010〕217号)有关中职学生表彰奖励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及比例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为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职部)全日制在校学生或班级。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评选比例如下:(-)省级三好

2、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千分之二。(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万分之五。(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万分之二。(四)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百分之三。(五)评选推荐名额由省教育厅按照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省属中职学校在校生比例统一下达。二、评选条件(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模范遵守学校的

3、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文明;每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秀。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考试考查课程成绩平均达到优秀;实验和实训课程、实习劳动等课程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3.实践能力强,注重职业(专业)技能提升和动手操作。在校期间参加县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奖励。4.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体质优良,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指标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的1、2、4、5项条件。2.任学生

4、干部不少于一学年,能积极组织带领同学认真学习和开展各项活动,关心集体,乐于为他人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表现突出,学习生活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有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班风,班委成员团结和谐、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全体同学遵纪守法,社会公德意识强,热爱集体,热爱学习,有刻苦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学年考试班级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前茅,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3.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和生活习性,班集体和学生寝室卫生环境好。4.获得过学校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5.班集体有其它先进事迹或模范作用。(四)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念;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2.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企业)表现突出并获得肯定。3.取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奖励。5.有其它突出表现和先进事迹。(表现特别突出的一年制学生可放宽条件。)(五)参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或同等比赛)获优秀奖及以上的同学

6、,获奖当年属毕业生的,道德素质表现好,经所在学校同意,可不受名额限制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其他参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或同等比赛)获优秀奖及以上的同学,道德素质表现好,可不受名额限制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各单位在上报表格中将此类学生另行注明。三、评选申报程序及时间(一)省教育厅根据学生结构和比例每年下达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各市(州)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分配到所属中职学校并负责本市(州)、县的评选推荐工作;省直中职学校名额由省教育厅直接下达,学校负责评选推荐。(二

7、)各中职学校应将评选通知在校内公布,根据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登记表》(见附件1—4)和《汇总表》(见附件5-8)-式2份并加盖公章与评选推荐报告、公示材料一并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即下达评优名额的部门)。(三)各市(州)、县教育局对所属学校上报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材料进行逐一认真审核,重点审核其资格条件和推选程序。审核结束后形成审核报告,连同学校上报材料一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档同时上报)。省属中

8、职学校将评选推荐报告、公示材料、《登记表》和《汇总表》一式2份直接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档同时上报)。(四)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