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培训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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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税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税种目的对象计税基础纳税环节增值税避免重复征税所有货物价外税多环节消费税限制特定货物价内税单一环节    知识点、征税范围(★★)教材第一节+第四节  【大纲要求】掌握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

2、时纳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理解】实质重于形式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

3、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5.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注意】所谓“直接出售”是指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四)零售  1.

4、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2)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注意1】不包括镀金首饰和包金首饰。【注意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注意3】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

5、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注意4】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注意5】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2.超豪华小汽车——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情况(新增)  (1)界定:单价130万以上  (2)纳税人: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  (3)政策: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

6、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4)执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  (五)批发销售卷烟——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情况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消费税。  税率: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注意1】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注意2】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自产的用于

7、下列用途的应税消费品中,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赞助的消费品  B.用于管理部门自用的消费品  C.用于广告的消费品  D.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品  『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即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实体的,不纳消费税;但是,用于其他方面的,即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缴纳消费税。  【例题·多

8、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的,缴纳消费税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再缴纳一道消费税  D.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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