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企业避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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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资企业避税.txt如果你同时爱几个人,说明你年轻;如果你只爱一个人,那么,你已经老了;如果你谁也不爱,你已获得重生。积极的人一定有一个坚持的习惯。第一节三资企业避税的特点和方式尽管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税率比较低,但由于我国存在一些便于避税的条件,外商在我国避税获得的利益超过在本国(地区)按较高税率纳税所受到的损失。正因为如此,外商避税形式和手段与一般国际避税有不同,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利用税务人员不熟悉国际行情,运用转让定价手法避税1.高价进,低价出,转移企业利润,规避我国税收外商投资企业以中外合资企业居多,我方供销渠道不了解国际市场价格,往往要依靠外方进口原材料和配套件,出口产成

2、品。外方利用这些弱点,任意提高进口原材料和配套件价格,压低产成品(收购或包销)价格,致使企业的原材料成本相当于产品的销售收入,有些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相差甚微。结果很多企业亏损,而外商赚钱,既逃避税收,又使合资企业蒙受损失。2.抬高进口设备价格,从中避税我国的中外合资企业,一般由外商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作为投资的一部分。由于国际市场信息不灵,对同类机器设备行情缺乏了解,所以对外商投资部分的质量、水平、价格不能准确估计。外方利用这点,抬高价格,使企业固定资产值大增、折旧多提、税收减少,而外方利用少的投资取得多的股息和红利,我方受损,外方得益。3.利用投资者身份,承包企业工程,任意抬价,从中获利

3、我国有很多合营企业为了争取对方合作,将企业工程出包给外方投资者,使外方投资者不仅在抬高工程价款中得到好处,还可利用合营企业与工程税负不同,获得少纳税的额外利益。二、利用我国税收政策中不同规定的差别,以隐蔽手法进行避税(一)将技术转让价款隐蔽在设备价款中,规避特许权使用费的提税按我国税法规定,转让技术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应缴纳预提税,作为投资的进口设备可以不纳税。由于专利和专有技术具有独此一家的特点,缺少可比性,很难弄清真实价格,而且这种价格可以单独反映,也可以隐藏在其他价格,特别是可以隐藏在机器设备价格中,所以往往成为国际避税可利用的手段。中外合营企业,大都既有外方投资进口的设备,又同时引进有

4、关的专有技术,外商利用我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真实价格的情况,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压低技术价格,把技术转让价款藏在设备价款中,以逃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税。(二)用工程承包应纳的税收避税外国建筑商来我国承包各种工程,为取得额外收入,采用种种手法,利用税法规定的漏洞,逃避税收,常见的是:(三)将劳务费用向材料价款转移。我国税法规定承包工程作业,可以扣除部分材料价款后征税。在承包工程中,外商利用税法的规定差别,尽量抬高材料价款,降低人工费用,以扩大材料免税额,达到少纳税的目的。(四)将包工包料工程,分订两个合同,逃避材料应纳税税款。按照税法规定,包工包料应按总承包金额征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则只就

5、包工部分的价款征税。外商利用这一点,借第三者名义订立包工和包料两个合同,以减轻税收负担。三、利用我国双重汇价制度进行避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基本上相当于利润总额,一家外资企业的账面利润是否反映了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如果是,就不存在避税问题,如果不是,那又是一个什么情况呢?[案例八十四]江西润样电子公司属合资企业,它账面利润是20万元人民币,外币结存是20万美元,我国规定:“企业按调剂价卖出外币,对于因调剂价高于外币账面汇率而发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应当列为当期汇兑收益”。假定1999年12月31日该企业账面汇率为820/$,当地外汇调剂市场美元价格为8.50/$,下边看一下外币卖出与不卖出企业

6、利润总额的变动:卖出前江西润祥电子公司利润总额是20万人民币;卖出后江西润祥电子公司利润总额=$20万+$20万×(人民币550%-人民币4.5/$)=40万人民币。如果三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江西润祥电子公司就会少纳(人民币26万-人民币20万)×33%=人民币1.98万,少交部分称为“影子税收优惠”。它的存在有三个前提:(1)该企业拥有年度外币结存;(2)以外汇牌价作为外币折算的基准汇率;(3)账面汇率低于调剂汇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业务会计处理的补充规定》的第四条规定:“企业按调剂价买入外币,按调剂价单独计账,买入的外汇用于偿付外币债务的,对于因调剂价高于所偿付项目的账面汇率而

7、发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可为当其汇兑收益。”这为外商提供一个避税的有利条件。[案例八十五]深圳金丰昌机械公司属外资企业,1998年12月30日买进一套机器设备,采取延期付款方式支付,价值20万美元,1999年5月1日用人民币买进美元偿还这笔债务(不考虑利息),当日美元官方汇价为人民币8.2/$,而当地美元调剂价为人民币8.5/$,那么就相应地作出下列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美元户(调入)¥1,160,000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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