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doc

存货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doc

ID:50945264

大小:16.43 KB

页数:5页

时间:2020-03-16

存货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doc_第1页
存货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doc_第2页
存货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doc_第3页
存货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doc_第4页
存货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存货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存货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主议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制度和会计相关教材规定的存货暂估入帐会计处理方法的弊端已明显显现,根据我们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建议将存货暂估入帐会计处理方法改为“票到转销法”。这样的会计处理,减少了反复红字冲销与反复估价入账的工作量,有利于细化会计核算,强化经济责任,便于应付帐款的核对与管理。  【关健词】存货;估价入账;会计处理  一、建议把存货估价入账由“暂估法”改为“票到转销法”  现代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存货估价入账即“货到票未到”的会计处理,大多规定月末估价入账,即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待次月初用红字冲回,即借记“存货(红字)”

2、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红字)”科目。  鉴于采用这种方法估价金额在账时间短暂,所以,我们将其简称为“暂估法”,以上所说的“货到票未到”,是指在月末结账时符合以下两条标准的购货业务:  1.货物运到并已验收入库;  2.购进货物的发票账单尚未收到,或者虽已收到发票但发票不符合入账条件,至于购货方是否向销货方支付或付清货款,不是界定“货到票到”的标准。  近几年来,由于商品机制有待完善和银根紧缩,货到未付清货款而形成的“货到票未到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到货与付款得票期间时间越来越长,特别是实行增值税凭票抵扣制度以后,“货到票未到”更是有增无减。如按“暂估法”要求月底估价入账,月初再冲回,下月底再估价入

3、账,下月初再冲回……  直至付清货款取得发票,实在麻烦至极,无法操作。每个月底会计要暂估入账一次,每个月初又要用红字冲销一次,时间长,需要反复入账的次数就多。若在同一个交易单位旧账未清,新帐又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且帐页所反映的业务关系不清晰,核算的工作量大且容易发生差错,与对方单位核对工作更困难。  为了简化核算,有的单位采取没有发票不入账的方式处理。这样做得结果:一是应付账款不能与对方直接核对,特别是在供应商多的情况下,往来账经常核对不清楚;二是购入的存货已经消耗,但会计还未入存货帐反映,造成生产成本和存货核算不真实,不入账的方式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互相拖欠

4、货款已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其原因一是购货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支付货款;二是销货企业在长期收不到货款的情况下,也不愿意与该单位保持业务往来;三是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没有增值税发票原件进项税不能暂估价入账。因此,如何根据变化了的市场情况完善现有存货暂估入账的核算方法的问题应作进一步探讨。  为了正确反映企业期末存货的实有数量各价值,同时在会计处理上具有可行性,针对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存货估价冲记次数过多,操作太烦的问题,需要简化存货估价的会计处理方法。笔者建议采用“票到转销法”核算存货估价。所谓“票到转销法”实际是对制度规定的月终估价、月初冲回的“暂估法”的一种变通。  二、关于存货暂估入账会计核

5、算必须遵循的原则  首先,存货核算必须符合税务部门对商品交易要求开具发票的管理要求。以往,发票和商品交易是同步发生的。现在虽然某些商品交易和发票在时间上相互错开越来越长,但其对应关系必须保持一致,即相应的存货购入应有对方开出的相同金额的发票对应,特别是增值税发票在未收到对方原件之前,进项增值税不能暂估入账,否则就容易产生偷漏税行为;另一方面发票与双方签字认可的入库验收单(或送货单),发票作为一种法定手续只要与帐页记录购销业务形成一种明晰的对应关系即可。当然,发票、入库验收单(或送货单)作为同一张会计凭证的原件这种常规做法仍应坚持。  其次,存货核算必须满足企业与对方单位核对往来的需要。即往来账

6、既要反映收到对方发票的欠款,也要反映未收到对方发票的欠款,增值税部分虽然没有收到发票原件,但也要作为欠款在往来账上如实反映,从而保证往来账可以客观反映企业的负债情况。  第三,存货核算必须真实反映存货购入的成本,从而为生产成本的计算(即存货成本结转)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这样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暂估入存货的成本应当准确,如果有误差就要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增值税不能暂估入存货成本;未收到增值税发票原件而暂估的增值税发票以后再冲减。  第四,存货核算应坚持简化手续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在符合以上三个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简化的核算方法,避免重复和浪费。  三、关于调整存货暂估入账会计核算的基本思

7、路  设置“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暂估应付账款”是一个特殊的负债账户,一般应按“货到票未到”的批次,货物并结合供货方名称设置账户,逐笔登记,逐笔转销。不应简单的按供货方单位名称设置账户,也不是购货方支付货款的依据,而且,无论企业是否向供货人支付了货款,只要购货发票未到,原估价无需调整,它的初始估价的金额不应有任何变动。  1.购货方收货以后凭入库验收单或送货单,借记“存货―原材料”科目和“存货―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