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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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学习体会住建部193号公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修订的思想:建筑工程质量主要是施工单位“做”出来的,同时也是“管”出来的。在“管”中,施工单位的“管”也是首要的,其次才是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管”。要尊重和支持施工单位的质管工作。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

2、验收要求的规定(针对四新技术)。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地源热泵系统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7、增加总监应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9、增加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10、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新增及修改条文学习新增3.0.2条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修改3.0.3条第3款对于监理单位提出

3、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原条文:“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含了监理对全部工序检查的要求,并不现实,也无法操作)新增3.0.4条(适当减少检验、试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条文说明】如果按每一个单位工程分别进行复验、试验势必会造

4、成重复,且必要性不大。新增3.0.4条(适当减少检验、试验)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说明】仅对施工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但施工安装后的工程质量不能减少抽样数量,如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等。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说明】例如装饰装修工程和节能工程中对门窗的气密性试验等。因此本条规定可避免对同一对象的重复检验,可重复利用检验成果。新增3.0.5条(对新材料等无验收规范的处理方法)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

5、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说明】专项验收要求应符合设计意图,包括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抽样方案、验收方法、判定指标等内容。新增3.0.9条(对检验批的最小抽样要求)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0.9的要求。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表3.0.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检验批的容量最小抽样数量检验批的容量最小抽样数量2~15

6、2151~2801316~253281~5002026~905501~12003291~15081201~320050一般专业验收规范对检验批的检查数量按百分比规定。例如GB50204第5.5.2条规定:“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部分新的验收规范,如GB50203,对填充墙拉接筋的拉拔试验,就按计数检验的要求规定了抽样数量。检验批的容量样本最小容量检验批的容量样本最小容量≤905281~5002091~1508501~120032151~280131201~320050新增4

7、.0.7条(分项工程与检验批的划分方案)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修改5.0.1条(检验批合格标准)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的一次、二次抽样可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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