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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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0802梁雪娇20080381一、征税范围二、纳税义务人三、税率四、计税依据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税收优惠七、征收管理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征税范围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特点特点解释说明税款专款专用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属于一种附加税城建税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其征管方法也完全比照“三税”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负担水平根据纳税人所在城镇的规模及资金需要设计;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点的不同,分三档:7%,5%,1%征收范围比较广鉴于增值税、消费税、

2、营业税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主体税种,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又是其附加税,原则上讲,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范围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的纳税人范围,故征收范围较广二、纳税义务人作用补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足限制了对企业的乱摊派调动了地方政府进行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积极性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补充:国务院今年发布了通知,自今年12月1日起,我国将对外商投资企业、

3、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这两项税费制度上实行内外资企业统一。此举目的在于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税收机制和投资环境。三、税率城建税纳税人所在地税率市区的7%县城、建制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1%一般规定:城市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通过。具体规定如下:(附注:建制镇即“设镇”,聚居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不低于70%。)例外情况: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

4、,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例2四、计税依据一般规定: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特殊规定: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随之征收城建税;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例3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消费税+实际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例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09年3月份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

5、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的和消费说260万元。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多少?(562-102-260)*7%=14(万元)六、税收优惠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其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从国库退还给纳税人)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4.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

6、育税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七征收管理要点规定纳税环节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环节纳税地点1.一般规定: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2.特殊规定:代征代扣三税的,代征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代征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在代征代扣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期限城建税纳税期限分别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城建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按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征收范围征收比率计税依据计算公式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3%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7、,与“三税”同时缴纳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3%附: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注意:1.教育费附加出口不退,进口不征。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例:某市区一家企业5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200000元,缴纳消费税300000元,缴纳营业税100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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