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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6
《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讲义 钢筋代换的原则.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讲义钢筋代换的原则17、钢筋代换的原则;应办理的手续 (1)代换原则:等强度代换或等面积代换。 ①当构件配筋受强度控制时,按等强度代换原则; ②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或同钢号钢筋之间的代换,按等面积代换原则。 ③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前后应进行裂缝宽度和挠度验算。 (2)钢筋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相应费用按有关合同规定(一般应征得业主同意)。 18、钢筋连接方法、规定 钢筋的连接方法有:有焊接、机械连接和绑扎连接三种。 (1)钢筋的焊接 ①方法有: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埋弧压力焊和电阻
2、点焊等。 ②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纵向钢筋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2)钢筋机械连接: ①方法有:套简挤压连接、锥螺纹套筒连接、直螺纹套筒连接。 ②机械连接适用的钢筋级别为:HRB335、HRB400、RRB400;钢筋最小直径宜为16mm. (3)钢筋绑扎连接 ①当受拉钢筋直径大于28mm、受压钢筋直径大于3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②轴心受拉杆件、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纵向受力钢筋均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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