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346405
大小:75.12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3-26
《与签发病假证明书有关的一.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二)與簽發病假證明書有關的一般事項(1)負起專業上的責任,注重醫德;簽發的病假證明必須符合專業標準,不得濫發病假。(2)視乎病人病情的輕重而發出適合的病假日數,亦應考慮病人的病情是否影響其工作能力。(3)每一次簽發的病假最長不應超過七天;如病情需要,可在病人覆診時再續發病假。(4)不可補發病假。(5)向病人解釋簽發病假天數的依據。(6)注意須同時遵守《註冊中醫專業守則》的規定,包括不可利用職權,收受利益,以及不得發出內容失實或誤導他人的虛假專業證明等。(7)病假證明書應包括病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診斷、需要休息的日期及日數的資料、診所及中醫師的資料,
2、如診所名稱、地址、電話、主診中醫師的姓名和簽署、簽發日期等。如屬工傷個案,內容亦應包括病況是否已穩定及是否適宜接受判傷*。(8)如有需要發出懷孕證明書,內容應包括孕婦的姓名、求診並證實懷孕日期及簽發日期。如孕婦的預產期已確定,則可因應情況加入以下內容:預產期、預計的產前及產後假期(附錄丙列載的建議範本,只供參考)。(9)註冊中醫如被要求對其判斷作出查證時,有責任提供完整的病歷紀錄及醫療報告:(i)病歷紀錄的主要內容應包括病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受傷日期及原因(只適用於工傷個案)及病史。此外,每次診證的紀錄應包括就診日期、診斷、處方、所發出的證明如病假紙
3、、醫療報告、轉介信及收據等,以及其發出的日期。如屬工傷個案*,應註明病人的病況是否已穩定及是否適宜接受判傷,以便在有關方面(例如勞工處職業醫學組、法院)要求查核時能提供有關資料。(ii)醫療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病人的個人資料如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職業、就診日期、引致疾病的原因、病況、過往病歷、診斷、是新的病證/傷患或是舊患復發、用藥、給予的治療、所給予病假的日期。如屬工傷個案,內容應另外包括受傷日期、引致傷患的原因、所給予病假是否與某次傷患有關、用藥是否用以直接治療該傷患、病況是否已穩定及是否適宜接受判傷。(10)如有需要發出診金收據,內容應包括病人的姓
4、名、身份證號碼、診斷、診金、診所及中醫師的資料,如診所名稱、地址、電話、主診中醫師姓名和簽署等,以及簽發日期。如屬工傷個案,而主診中醫師向其治理的病人配發、施用或供應中藥材或中成藥,則收據上應分別列明診金及藥費。*有關工傷個案的僱員補償事宜,請直接聯絡勞工處僱員補償科(電話:28523707);有關肺塵埃沉着病的僱員補償事宜,請直接聯絡勞工處肺塵埃沉着病補償辦事處(電話:28524821)。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