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五章再保险.ppt

保险学第五章再保险.ppt

ID:52404764

大小:346.00 KB

页数:43页

时间:2020-04-05

保险学第五章再保险.ppt_第1页
保险学第五章再保险.ppt_第2页
保险学第五章再保险.ppt_第3页
保险学第五章再保险.ppt_第4页
保险学第五章再保险.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保险学第五章再保险.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一、再保险的概念二、再保险的分类第五章再保险一、基本概念1、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原保险人也称为分出公司,而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或分入公司。(一)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1、主体不同。原保险主体一方是保险人,另一方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再保险主体都是保险人;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既可以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也可以是人的生命与身体;再保险中的保险标的只是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保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3、保险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中的财产

2、合同属于经济补偿性质,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经济给付性质;再保险合同全部属于经济补偿性质,在保险人对于原保险人所支付的赔款或保险金给与一定补偿。再保险、原保险、共同保险的区别(二) 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共同保险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责任而总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主要区别:1风险分散方式而言,共同保险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散;再保险是第二次分散2风险分散方向而言,共同保险是横向分散,而再保险是纵向分散。3法律关系而言,共同保险中投保人与各共同并列的保险公司是直接关系,而再保险中,投保人仅

3、与一个保险人有直接关系。2、危险单位危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危险单位的划分关键要和每次事故最大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联系起来考虑,而并不是和保单份数相等同。危险单位的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3、自留额和分保额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保险责任,分保双方通过合同按照一定的计算基础对其进行分配。分出公司根据偿付能力所确定承担的责任限额称为自留额或自负责任额;经过分保由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称为分保额。保险法中有关“再保险”的规定102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

4、公积金总和的四倍。”103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二、再保险的分类按责任限制分类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混合再保险超额赔款再保险超额赔付率再保险按安排方式分类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险1、比例再保险(1)成数再保险(2)溢额再保险2、非比例再保险(1)险位超赔再保险(2)事故超赔再保险(3)赔付率超赔再保险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1、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

5、和接受公司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故有金额再保险之称。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按照成数再保险方式,不论分出公司承保的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额大小,只要是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都按双方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这也是最简便的再保险方式。由于成数再保险对每一危险单位都按一定的比率分配责任,所以在遇有巨额风险责任时,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仍然很大。成数分保计算表船名总额100%自留额20%分出80%保险金额保费赔款自留额保费自负赔款分保额分保费摊回赔款A20020400.

6、401601.60B400410800.823203.28C6006201201.244804.816D800801601.606406.40E10001002002080080总计300030306006624002424单位:万元举例说明:特点:1、合同双方的利益一致。2、手续简化,节省人力和费用。3、缺乏弹性。4、不能均衡风险责任。即时没有损失,也要分出保费。成数再保险的特点,决定了它的运用范围,一般来说,资金雄厚、历史悠久的保险公司较少采用成数再保险,多运用于新的公司、险种和特种业务方面。(二)溢额再保险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

7、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是一个确定的量,不随保险金额的大小变动,而成数再保险的自留额表现为保险金额的固定百分比,随保险金额的大小而变动。三要素是指危险单位、自留额和线数。线数:溢额再保险关系成立与否,主要看保险金额是否超过自留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就由溢额再保险吸收承受。但并不是无限制,而是以自留额的一定的倍数为限度。这种自留额的一定倍数,称为线数。溢额再保险的比例关系随着承保金额的大小而变动,这是与成数再保险的比例固定不变所不同的。溢额再保险的

8、三要素:溢额的层次由于承保业务的保额增加,或由于业务的发展,有时需要设置不同层次的溢额,依次为第一溢额,第二溢额等。当第一溢额的分保限额不能满足分出公司的业务需要时,则可以组织第二甚至第三溢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