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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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章实施程序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实施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依据《环境保护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所称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是指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者),责令采取减少产量、降低生产负荷或者停产以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措施。第三条【与行政命令、处罚的关系】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2、决定时,应及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1—法行为,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四条【实施期限】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情况复杂的,经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限制生产适用情形】排污者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第六条【停产整治适用情形】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

3、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三)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停业关闭适用情形】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一)两年内因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2—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

4、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受过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二)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污染事故的;(三)被责令停产整治后擅自恢复生产的;(四)有其他严重环境违法情节的。第三章实施程序第八条【调查取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前,应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证据主要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环境监测报告、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明材料。第九条【审批】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前,应当书面报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案情重大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应当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集体审议决定。第十条【告知听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停产

5、整治决定前,应当告知排污者有关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就同一事项进行行政处罚时,可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中一并告知。第十一条【决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时,应当制作《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或者《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和《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应当载明—3—下列事项:(一)排污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营业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等;(二)违法事实及证据和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的法律依据

6、;(三)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种类和改正方式、期限;(四)排污者应履行的相关义务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名称、印章和决定日期。第十二条【送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排污者。第十三条【实施整改】排污者应当在收到限制生产决定或者责令停产整治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作出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应当确定改正措施、工程进度、资金保障和责任人员等。被限制生产的排污者在整改期间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并且

7、应当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保存监测记录。第十四条【解除】排污者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提交监测报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整改期间生产用电量、用水量、主要产品产量与整改前的对比情况等材料,同时说—4—明以上材料向社会公开的情况。自排污者报告之日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解除。{方案二:第十四条【解除】排污者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产排污状况和污染治理能力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监测报告、整改方

8、案落实情况以及整改期间生产用电量、用水量、主要产品产量与整改前的对比情况等材料报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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