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贿选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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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民自治贿选问题论文村民自治贿选问题论文村民自治贿选问题论文村民自治贿选问题论文关键词:村民自治;贿选;危害分析;遏制对策?村民自治中的贿选,即通过贿赂的方式,以达到当选的目的。贿选现象是在村委会选举由“政府主导下的选举”向“村民自由选举”过渡的历史背景中所产生的新生社会现象。贿选的产生,至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村级公共权力机构中职位的稀缺性。第二个条件是村官的产生是由选民决定而不再由乡镇政府任命。在村委会选举发展到“村民自由选举”阶段时,同时具备了以上两个必要条件,于是,贿赂选举在村委会选举中频频出现。?1村民自治中贿选条件分析?1.1发生贿选的村庄的经济状

2、况?贿选所发生的村庄通常有一定数量的集体财产,且一定数量的公共资源为村庄的村委会所控制。这些公共资源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首先是乡镇集市所在地的村庄。这些村拥有相对优越地理位置,通常是农民赶集之日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在乡村中属于“黄金地段”。在沿海城市发达经济的辐射下,沿海农村的经济比较富裕,村集体经济雄厚。其集体经济的来源主要有:土地租赁、土地拍卖和村办企业等。?1.2参与贿选的人群?当前贿选案例中,行贿者的身份主要有以下几种:前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书、当地经济能人、家族利益代表者等。他们行贿的动机各不同,但目标都是为了当选村委会主任。一些原村委会主任花钱购买选票、搞贿选,

3、就是怕落选后暴露其经济问题。个体户与私营企业主则是经济能人,经济能人也是参与贿选的主要群体。经济能人通过贿选以求担任村委会干部职务,不外乎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寻求与自己经济地位相匹配的政治地位;二是企图在担任村委会干部以后,利用村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为个人的经济发展服务。家族利益代表者的贿选的动机显然就是为了本家族的小集体利益。除了以上这些身份者,也有不少普通老百姓进行贿选,其动机是为了担任村主任而获得一定数量的工作补贴,或子女招干等潜在的一些不确定性利益。?2村民自治中贿选的危害分析?2.1破坏了乡村民主?选举是民主的本质,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决定性前提和基础。村民的权力,是通过选

4、票落到实处的。选票是村民权力的载体,选举活动即是选民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投票的形式将自己的权力委托给候选人,让当选的候选人来执掌并行使公共权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村民的权利得以实现。?2.2破坏了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稳定?贿选严重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贿选的实质是权钱交易,目的是以权谋私,贿选者一旦成功,不但要获取贿选中“股资”的高回报,还要兑现用“公权力”为亲朋好友谋私利的承诺,必然与公众利益相矛盾。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低价承包集体资产谋取利益,有的甚至私分和挥霍村级集体资金,导致资产流失、集体经济弱化。在人民公社解体以后,国家在村一级的权力得以退出。村一级的治理完全由村

5、民自治的载体-村民委员会承担。村委会能对村庄进行有效的治理,是由于村委会作为村一级的公共权力组织,其权力来源于村民权力的委托,其目的是为了村民的公共利益。但贿选产生的村委会,其权力不是村民在公正自由的选举中所赋予的,是贿选者用钱从部分选民手中“买”过来的,没有经过合法的“委托”,因而不具有合法性基础,不具合法性的权力,村民没有服从的基础。这样一来,农村必然陷入冲突与矛盾之中,引起混乱,给农村的稳定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2.3挫伤了村民选举的积极性?贿选现象严重影响村民自治的顺利推进。贿选破坏了民主政治运行规则,把民主政治变成了“金钱游戏”,这种以钱换权、以权谋私的交易,膨胀

6、了行贿人的私欲,歪曲了受贿人的意志,更严重的是侵害了其他候选人和选民的政治权利,违背了选举的公正原则。通过“金钱游戏”获取的权力必然缺乏公信力,其结果必然是以公权谋取个人乃至小团体的私利,严重毒化了农村的政治环境、社会风气等政治人文生态。3遏止村民自治中贿选行为的对策?3.1完善法律法规?增加贿选成本,使竞选者不敢贿选。针对贿选者普遍存在的投机心理和侥幸心理,应该把贿选纳入刑法和相关法律惩治的范围,增加贿选的成本。建议在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增设“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罪”,即在村委会选举中,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侮辱、诽谤、伪造选举事件、虚报选举票数、

7、故意损坏选举设施、扰乱选举秩序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村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轻的,可以重处剥夺政治权利。使打击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主要理由:一是村委会具有一定的公权力属性,拥有一定的政权职能,它不同于行业协会等其他社会团体那样的自治组织。一是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我国现行刑法93条的司法解释,村委会干部侵占集体财产作为贪污论处,把村委会成员视作“国家工作人员”,适用贪污罪的处罚条款。下是刑法由公权力领域向私权力、社会领域延伸,是国内外完善刑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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