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1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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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13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制定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根据

2、《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兼任总裁的董事是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四条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第五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产生。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可以1兼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第八条董事会办公室

3、负责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公司企业策划与管理部、财务部、投资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是战略委员会日常的支持机构。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九条战略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确立战略基本框架;(三)组织制订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并审定重要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四)审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五)对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六)制订重组、改制方案,指导子公司制定重组、改制方案,提出审议意见;(七)结合公司业务和管理需要,定期评估

4、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提出调整意见;(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2议决定。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在董事会办公室协调下,公司企业策划与管理部、财务部、投资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为战略委员会及时、完整、真实地提供有关资料和服务。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企业策划与管理部、财务部、投资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提交董事会。第五章议事规则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定期会议次数应按董事会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经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含半数)

5、委员提议,必须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三个工作日)送达各参会委员和应邀列席会议的人员。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召开的方式、会期、议程、议题、会议有关资料及发出通知的时间等。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因故不能到会时,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电话会议或书面签署决议方式召开,但委员的意见、建议或表决结果应在会议当天以书面形式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并在三日内给董事会办公室寄出原件。3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应依据其自身判断,明确

6、、独立地发表意见,并应尽可能形成统一意见。确实难以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向董事会提交各项不同意见并作说明。第十六条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战略委员会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委员会会议表决采用举手或投票表决方式,未到会委员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第十七条根据需要,战略委员会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员以及外部中介机构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如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应签订保密协议。中介机构费用由董事会基金支付。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对

7、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有特别披露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九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和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送达每位委员。每位委员应在收到会议纪要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会议纪要上签字,并将签字后的会议纪要送达董事会办公室。若委员对会议纪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不予签字,但应将其书面意见按照前述规定的时间送达董事会办公室。若确属记录错误或遗漏,董事会办公室应做出修改,委员应在修改后的会议纪要上签名。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保存期限十年。4第二十条参加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

8、息。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二十二条本细则如与新出台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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