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从事非学历教育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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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从事非学历教育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编者按:我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产业的发展势头良好,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广和逐步落实,作为非学历教育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值得关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  南方如意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该公司自2001年以来一直从事非学历教育的企业管理培训,2017年4月共取得各项非学历教育培训收入230万元。问该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2、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二、实务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3、,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适用6%税率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

4、%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有关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政策都是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综上所述,自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都可按简易

5、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案例解析  据本案例资料:如意集团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共取得各项非学历教育培训收入230万元,可按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额=230/(1+3%)*3%=。  思考:如意集团公司取得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收入应纳万元的增值税额是否可以抵扣该公司留抵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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