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教学借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审批手续办理须知(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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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教学借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审批手续办理须知(暂行)为简化非教学借用普通教室或多媒体教室的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现将有关流程通告如下:1、借用单位完整填写《非教学借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审批表》基本信息。2、借用单位主管部门应对使用内容进行审查把关,相应的意见由部门领导签字或部门盖章。3、教务科意见由教务科授权人员签署。(自强楼教室(多媒体设备)申请手续受理地点在“1117室”,厚德楼教室(多媒体设备)申请手续受理地点在“2115室”)4、教务科授权人员办理申请手续并及时通知社区服务中心有关教室管理人

2、员。5、联系方式:自强楼1117室:何金丽22861023厚德楼2115室:陈国贤228610596、借用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由借用人持本人学生证办理审批手续。受理时间定在每个工作日的下午2:30-5:00(每周四下午经办人员业务学习不受理审批工作,节假日依规定顺调)。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办结归还手续,不得影响之后的多媒体设备正常教学使用。7、注意事项:(1)每学期的9-12周(半期考试期间),17-20周(期末考试期间)不受理非教学借用教室(多媒体设备)。(2)旗山校区暂只安排1101、1103、

3、1104、1105、1109、1110、1114、1115、1116、2216、2119等11间多媒体教室面向校内开放办理非教学申请使用教学场地(设备)借用手续。相关教室信息在填写前建议电话联系有关人员进行咨询。(3)借用单位应爱护教室里的仪器设备并保持教室的洁净和各种教学设施的完整性。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教务科将有权拒绝受理该借用单位的借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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