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5313840
大小:25.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05-10
《学校规章制度之校园消防管理规定.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校规章制度之校园消防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火灾无情,人命关天,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消防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物不受或少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组长,政教处主任任副组长,政教处副主任、总务处、教导处、电教处主任为成员。下设消防安全检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成员与安检小组同)。检查小组定期对学校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一把手报告。一把手必须责成有关人员及时组织整改。 第三条学校对消防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
2、消防工作纳入行政干部政绩和教职工业绩考核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在年度考核评比中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四条学校对于违反学校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对于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或者因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较大损失者,实行一定的经济制裁。 第五条学校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由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裁决、执行。 第二章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及处罚原则。 第六条违反消防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整改: 1、在公共场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公共楼道间堆放杂物,妨碍疏散的; 3、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的; 4、违章存放各种燃料的; 5、违章用火用电的。 第七条违反消防管
3、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检讨: 1、有火灾隐患而拒不执行整改通知的; 2、在阳台、楼道间燃放鞭炮的; 3、在学生公寓住宿,使用蜡烛、油灯照明的,或者使用“热得快”、电热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的; 4、在实验室做实验,因违章操作引起火灾,尚未酿成严重后果的。 5、在有易燃物品的地方玩火,或者燃放烟花鞭炮的。 有本条第3、4、5款之行为,是本校在校学生的,同时并处在其所在班的《班级工作评估》综治工作项下,每人次扣除1—5分。 第八条违反消防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赔偿损失外,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具结悔过书: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的; 2、故意损
4、坏用电设施,制造电线短路的; 3、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较大损失的; 4、在火灾发生时,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有本条各款行为之一,是本校在校学生的,同时并处在其所在班的《班级工作评估》综治工作项下,每人次扣除6—10分。 第三章裁决与执行 第九条被裁决交纳罚款或者违规押金的人,是本校在校学生的,必须在处理决定公布后两日内,将违规押金交到政教处;是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亲属的,由领导小组给予训导;是本校教职工及其家属、亲属(成年)、子女(成年)、保姆的,则在其工资项下直接扣除罚款;是校外人员的,由学校保安队酌情处理。 第十条交纳了违规押金的学生,毕业后经学校有关部门
5、证明没有发生第二次违规行为的,可以退回押金。 第十一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哪个单位发生火灾,坚决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在干部的聘任考核和教职工的年终考核、个人评优、职称评聘以及单位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政教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