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安全常识

建筑工人安全常识

ID:5545350

大小:279.00 KB

页数:47页

时间:2017-12-17

建筑工人安全常识_第1页
建筑工人安全常识_第2页
建筑工人安全常识_第3页
建筑工人安全常识_第4页
建筑工人安全常识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筑工人安全常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建筑工人安全常识普及教育读本苍南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目录编制说明第一章安全生产法规常识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节其它相关的法律条款第二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第二节     建筑施工安全常识第三章高处作业安全常识第一节     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第二节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常识第三节      脚手架作业安全技术常识第四节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第四章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安全常识第一节电气安全基本常识第二节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第三节手持电动机具安全使用常识

2、第四节触电事故分析第五章施工设备使用安全常识第一节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安全常识第二节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常识第三节中小型施工机械使用安全常识第六章模板、土方及拆除工程作业安全常识第一节模板工程作业安全常识第二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作业安全常识第三节人工挖孔桩作业安全常识第四节拆除工程作业安全常识第七章其它工程作业安全常识第一节金属焊接、气焊作业安全常识第二节爆破工程作业安全常识第三节钢筋工程作业安全常识第四节油漆、防水工程作业安全常识第五节      砌体和抹灰工程作业安全常识第六节      搬运及辅助作业安全常识第七节      混凝土浇筑作业

3、安全常识第八章文明施工第九章急救基本常识编制说明本读本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80]建工劳字篇24号)、《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龙门架信井字架物

4、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编制,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及规范有出入的地方,按法规、标准、规范执行。第一章安全生产法规常识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总则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

5、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6、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障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为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

7、产工作提出建议。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

8、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