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案例分析知识讲解.doc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知识讲解.doc

ID:57092839

大小:1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8-02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知识讲解.doc_第1页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知识讲解.doc_第2页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知识讲解.doc_第3页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知识讲解.doc_第4页
资源描述: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知识讲解.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国际税收案例分析精品文档国际税收案例分析[案例1]   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甲公司为在C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销售率20%;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国50%,C国60%,D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元的价格卖给D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元的价格转售给C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

2、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   (一)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   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560000(元)   (二)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   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

3、%=180000(元)   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   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560000-400000=60000(元)   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   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乙公司、丙公司将市场价

4、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公别以250万元、120万元卖给了甲公司,以代替股息支付。我们来分析这样做的避税效应:   (一)正常支付股利时的税负:   乙公司应纳税额=150万元×20%=30万元   丙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80万元×20%=16万元   共应纳预提税税额:30+16=46万元   (二)以商品代替股息支付时的税负:乙、丙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乙丙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盈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纳预提税。   [案例3]   甲国国内税法规定对其汇出境外的股息、利息等所得须征收20%的预提税;乙国税法则规定对其汇出境外的股

5、息、利息等所得征收30%的预提税。同时为协调甲、乙两国税收利益,两国签订税收协定,规定发生在两国之间的同类所得只征收5%的预提税。今有丙国A公司贷款给甲国B公司,每年B公司需向A支付200万美元的利息;为减轻预提税负,A公司在乙国租用一个邮箱,冒充乙国居民,使利息的预提税税度由20%降为5%.这是利用邮箱方式滥用税收协定避税的一种方式。按A公司在两国的正常身份,200万美元利息应纳预提税40万美元;冒充乙国居民后,仅负担预提税10万美元。   [案例4]   A国甲公司拥有一项专利权,研制费用为20万美元,有效年限为20年。甲公司欲将此项专利转让给B国的子公司乙,因为A国、B国市场上

6、无同类专利可比价格,双方将转让价格定为6万美元,转让期为10年。B国乙公司又在本国市场上以10万美元的价格将此项专利转让出去。又知A国所得税税率为15%,B国所得税税率为30%,毛利率为20%,成本分摊率为60%.   我们来分析这项专利权转让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情况: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精品文档   因为此项专利权无市场可比价格,可按组成市场价格来确定其价格。   组成市场价格=成本×分摊率×毛利率)×转让年限/有限后限=4.8(万美元)   则A国甲公司应纳所得税=4.8万×15%=7200(美元)   B国乙公司应纳所得税=(10-4.8)×30%=15600(美元

7、)共应纳税:720015600=22800(美元)   而实际上A国中公司收取了6万美元的转让费,其税负变为: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6万×15%=9000(美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10万-6万)×30%-12000(美元)   甲、乙公司共纳税额:900012000=21000(美元)   这是母子公司利用A、B两国税负不同,专利权转让又无市场可比价格;通过关联企业交易少纳税1800美元。   [案例5]   日本某公司在中国收购花生,临时派出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