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经法2最惠国待遇.ppt

国经法2最惠国待遇.ppt

ID:57647286

大小:120.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20-08-30

国经法2最惠国待遇.ppt_第1页
国经法2最惠国待遇.ppt_第2页
国经法2最惠国待遇.ppt_第3页
国经法2最惠国待遇.ppt_第4页
国经法2最惠国待遇.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经法2最惠国待遇.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际经济法讲座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NationTreatment:MFN)GATT第一条;WTO成员给予任何一成员的最有利的贸易优惠条件,特权或豁免必须即刻,无条件向所有成员提供.适用;原产于该成员的,或对该成员进出口的产品1;有关进出口时的关税和相关费用(如仓储,运输,检验等)2;征收上述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支付方式等)3;有关商品进出口的规定和程序(规格,产品分类等)最惠国待遇目的1,维护成员间的公正,平等关系2,实现最佳贸易效果3,保障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最惠国待遇违反事例加拿大汽

2、车进口措施(2000,2月专家组,5月上诉报告)«美加汽车贸易协定»(1966年)当地附加价值(60%或以上)0关税其它进口汽车(6.7%,2000年后6.1%)协定对象企业«美加自由贸易协定»(1989)«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WTO:违反GATT第一,三条,及GAST国民待遇(第二条).2001.2.18,加宣布撤销“0”关税措施。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一、特惠协定不适用主要指GATT诞生前已存在的特惠协定(如宗主国与殖民地国间的贸易安排)二、关税同盟及区域贸易协定(FTA)三、普惠制的例外(GSP;Gen

3、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s)四、边境贸易二关税同盟及自由贸易协定(FTA)相同点;对内(成员间贸易)实质性取消关税及其它贸易限制性措施.不同点;前者采取统一对外关税和贸易措施,后者保留独自对外关税和贸易措施.(GATT第二十四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1年11月,“10+1”宣布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自贸区建设正式启动。·2004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下调农产品的关税。到2006年,

4、约600项农产品的关税降为零。·2004年底,《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签署,标志自贸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2005年7月20日,《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7000种产品降低关税。·2009年8月15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签署,标志主要谈判结束。·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2010年1月1日建成,惠及19亿人三普惠制GSP;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s以扩大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为目的,由发达国家向

5、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比最惠国税率更为优惠的税率.1964年贸易促进与开发会议(UNCTAD)1971年GATT引入GSP(预订10年)1979年GATT理事会决议(半永久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