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通集团薪酬管理规定

晶通集团薪酬管理规定

ID:5825949

大小:430.5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7-12-25

晶通集团薪酬管理规定_第1页
晶通集团薪酬管理规定_第2页
晶通集团薪酬管理规定_第3页
晶通集团薪酬管理规定_第4页
晶通集团薪酬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晶通集团薪酬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规定(职代会审议稿)第1章总则第1.1条本规定是公司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员工利益应与企业效益相结合、相适应的基本要求。第1.2条本规定适用于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1.3条薪酬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各种报酬与相关收入及各种福利待遇。企业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分级管理与分类指导、公平分配与有效监管相结合;(三)坚持“

2、以责定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四)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相挂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五)严格薪酬管理,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费用),推进企业收入分配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和市场化。第2章工资预算与总额管理第1节本部、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原则第2.1.1条公司本部、子公司的工资总额管理采取工效挂钩的方式进行控制,即以年度工效挂钩应提工资清算结果为控制指标。第2.1.2条工效挂钩以公司名义实行“总挂总提”的方式进行挂钩与清算,同时采用环比办法,一定一年。第2.1.3条挂钩指标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总额两项复合指标,由公司领导班子根据当前社

3、会、经济与公司具体经营环境确定浮动比例。第2.1.4条挂钩的工资总额基数、主营业务收入基数、利润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完成数(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数据)为基数,新设企业当年工效挂钩指标并入设立该企业的单位,新列挂钩指标应由该企业上年劳动工资报表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等有关数据确定。第2节公司总部、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工资预算与总额管理办法第2.2.1条公司总部人员、直属项目部以及子分公司(指子分公司本部及其所属项目部,下同)的工资总额按年(或按项目)实行内部工效挂钩办法,即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工资总额、制定工资预算,由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后,交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批执行;年末根据实际经

4、营计划完成情况按工效挂钩确定实际可发工资总额计提值,具体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子分公司在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后,遇到重大市场环境变化(如项目中标、开工),对年度工资预算影响较大者,须及时调整年度经营计划和工资预算,报公司预算委员会审议,交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后执行。第2.2.2条目标工资总额预算。公司总部、子分公司以及直属项目部具体控制参照以下规定:公司总部目标工资总额由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度初期根据行业和地区市场工资水平、以前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工资总额、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对人力资源总成本的承受能力等测算工资调整方案,并通过对下一年度各岗位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工资预算,经公司预算委员会

5、审核,报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批后执行。子分公司目标工资总额由子分公司每年度初期根据行业和地区市场工资水平、以前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工资总额、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子分公司对人力资源总成本的承受能力等测算、制定子分公司工资预算,经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后执行。新成立的子分公司第一年的工资总额由子分公司在年度经营计划中制订年度工资预算,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测定,经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后执行。直属项目部的目标工资总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在项目启动之前共同根据行业和地区市场工资水平、以往项目积累的数据、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

6、公司对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等测算、编制项目工资预算,由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报领导班子会议批准后执行。第2.2.3条公司总部、子分公司本部工资总额核算、考核及管理办法:1.工资的核算(1)应发工资a)当年应发工资总额=当年工资预算总额×(0.4+0.2R+0.4I)其中,R是指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计划完成率,其计算公式为:R=当年实际主营业务收入÷当年计划主营业务收入,其最大值为120%;I是指当年累计利润率完成率,其计算公式为:I=当年实际利润÷当年计划利润,其最大值为120%,最小值为0。b)子分公司的工资总额,每月按考核规定计提进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后,其发放额度在“应付工资”科目

7、挂账。实际发放工资时,冲减“应付工资”科目贷方挂账数。c)每年年终,对应发工资进行清算,对因未完成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指标及利润率指标而不能发放的工资,作冲减成本费用处理。冲减数额为子分公司年度工资预算总额的(0.6-0.2R-0.4I)。(2)可发工资当年工资的可发放数=当年应发工资总额×GG=当年应上缴款达成率,即当年实际上缴款/当年目标上缴款,G的最大值为1。2.工资的考核及发放公司管理部门按计划对子分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预定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