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买卖合同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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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买卖合同第一节买卖合同概述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依约定应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称为出卖人,也叫卖方,应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也叫买方。出卖人应当是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或其他有处分权人。(二)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2、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4、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二、买卖合同的内容二、买卖合同的内容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由当事人约定,除了标

2、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以外,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还可就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内容进行约定。三、买卖合同的种类(一)根据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分为特定物买卖合同与种类物买卖合同。(二)根据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分为竞争性买卖合同与非竞争性买卖合同。(三)根据履行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时买卖合同和非即时买卖合同。(四)根据当事人的买卖是否一次性完结,分为一次性买卖合同与连续交易性合同。(五)根据法律有无特别规定,分为一般买卖合同和特种买卖合同。(六)根据合

3、同成立时标的物是否存在不同,分为现货买卖合同和远期现货买卖合同。(七)根据当事人是否自愿不同,分为任意买卖合同和强制买卖合同。第二节买卖合同的效力一、出卖人的义务(一)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将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这是出卖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所谓交付标的物,即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交付方式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两种。所谓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观念交付又称为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管领控制权移转于买方,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缴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等。(二)

4、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受人的主要交易目的。因此,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依据《合同法》第133条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方法,可以有所不同。(三)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应担保其交付的标的物以及标的物上的权利不存在未告知的瑕疵,出卖人违反此项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包括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两种。1、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依据《合同法》第153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

5、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出卖人负担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由买卖合同的有偿性决定的。2、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依据《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出卖人违反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应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四)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该项义务系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所负担的附随义务,该项义务辅助主合同义务实现买受人的交易目的。二、买受人的义务(

6、一)支付价款1、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仍不能确定,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执行政府定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二)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

7、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对于出卖人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交付的标的物,例如多交付、提前交付、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等,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未及时受领的,买受人构成迟延受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及时检验交付的标的物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有及时检验义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约定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四)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在特定情况下,如出卖人多交付、提前交付、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等,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买受人对于出卖人所

8、交付的标的物,虽可作出拒绝接受的意思表示,但有暂时保管并应急处置标的物的义务。三、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与利益承受(一)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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