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妥批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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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 辅 料 批检验记录检品名称巴比妥批号抽检单位仓储部进厂编号请验日期年月日数量检验依据WS1-06(B)-89检验单号检验项目性状标准规定:本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饱和水溶液显酸性反应。检验结果: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本品在沸水或乙醇中溶解,在氯仿或乙醚中略溶,在水中微溶;在氢氧化碱或碳酸碱溶液中溶解。检验结果: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检验方法: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05年版)熔点测定法。标准规定:本品的熔点为189~192℃。检验结果: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鉴别检验方法: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III。    

2、                   标准规定:本品显丙二酰脲类的鉴别反应。                                   检验结果: 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检查澄清度检验方法:取本品1g,加氢氧化钠液(1mol/L)10ml溶解。标准规定:取本品1g,加氢氧化钠液(1mol/L)10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检验结果:称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检查干燥失重检验方法:干燥失重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编码:)标准规定: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检验条件:天平型号:恒重水分瓶号及重量:烘箱型号:第一次烘时:小

3、时;第二次烘时:小时。检验结果:供试品称重烘后第一次称重烘后第二次称重烘后第一次称重-烘后第二次称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炽灼残渣检验方法:炽灼残渣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编码:)标准规定:不得过0.1%。检验条件:天平型号:恒重坩锅号及重量:马福炉型号:     马福炉温度:第一次炽灼:小时;第二次炽灼:小时。检验结果:供试品称重炽灼后第一次称重炽灼后第二次称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含量检验方法:WS1-06(B)-89。     标准规定:本品为5,5-二乙基丙二酰脲。按干燥品计算,含C8H12N2O3不得少于98.5%              

4、                     检验条件:天平型号:环境温度:     硝酸银滴定液(0.1mol/L)F值:称重:样1样2按干燥品计算称样量:样1:样2:平均含量:按干燥品计算,含C8H12N2O3平均含量为: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结 论检验人年 月 日复核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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