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doc

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doc

ID:59160164

大小:26.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20-09-15

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doc_第1页
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doc_第2页
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doc_第3页
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doc_第4页
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7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7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7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7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全国各地法定婚假解析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

2、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婚假之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婚假应包括周末在内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婚假虽然也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但并不属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故遇上周末的不用补假的。7此资料由网络收

3、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所以婚假天数,包括周末的。  婚假之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之休假天数  

4、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婚假之工资待遇  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5、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婚假之各地规定  北京:婚假3天+

6、晚婚假77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婚假

7、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

8、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