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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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87〕卫防字第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87〕卫防字第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87〕卫防字第60号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乡镇、街道、私人企业和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本规定所列《职业病名单》(附后)中

2、的职业病,为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各地区、部门需要增补的职业病,应报卫生部审批。第四条 职业病的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第五条 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经费开支渠道按现行规定办理。第六条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

3、,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第七条 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第八条 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变动工作单位时,事先须经当地职业

4、病防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材料装入健康档案。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各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过去按有关规定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第九条 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

5、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者,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者,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第十条 各级工会组织有权监督检查患职业病的职工有关待遇的处理情况,对于不按国家规定处理,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单位,应出面进行交涉,直至代表职工本人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前处理的职业病,不论是否已列入本规定的范围,患者的待遇不变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劳动、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根据本规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6、,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第十三条 本规定中的有关职业病范围问题,由卫生部负责解释;有关职业病待遇和劳动人事管理问题,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规定于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废止。职业病名单 一、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钒及其化合物中毒8、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

7、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9、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砷化氢)10、砷化氢中毒11、氯气中毒12、二氧化硫中毒13、光气中毒14、氨中毒15、氮氧化合物中毒16、一氧化碳中毒17、二硫化碳中毒18、硫化氢中毒19、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0、工业性氟病21、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2、四乙基铅中毒23、有机锡中毒24、羰基镍中毒25、苯中毒26、甲苯中毒27、二甲苯中毒28、正已烷中毒29、汽油中毒30、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1、二氯乙烷中毒32、四氯化碳中毒33、氯乙烯中毒34、三

8、氯乙烯中毒35、氯丙烯中毒36、氯丁二烯中毒3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38、三硝基甲苯中39、甲醇中毒40、酚中毒41、五氯酚中毒42、甲醛中毒43、硫酸二甲酯中毒44、丙烯酰胺中毒45、有机磷农药中毒46、氨基甲酸脂类农药中毒47、杀虫脒中毒48、溴甲烷中毒  49、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0、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1、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二、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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